楼主: 淖尔封
906 0

[休闲其它] 与商业化切割,还寺观一片净土 [推广有奖]

  • 0关注
  • 5粉丝

讲师

9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954 个
通用积分
11.5597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1 点
信用等级
3 点
经验
3804 点
帖子
415
精华
0
在线时间
72 小时
注册时间
2017-6-22
最后登录
2021-3-17

楼主
淖尔封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24 21:52:03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与商业化切割,还寺观一片净土



近日,国家宗教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证监会、国家文物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针对近年来佛教、道教出现的商业化乱象,12个部门联合开出了一剂重药。

对于之前寺庙承包、“资产注入”、疯狂烧头香、乱放生产业链等等乱象,大家都有所感受。说到底,这是宗教商业化惹的祸。“宗教产业”“寺庙经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这些奇怪的词语搭配,都凸显出了过度商业化对宗教超然性的侵蚀。

“佛法不离世间法”。平心而论,宗教受到商业化大潮的影响在所难免。可在当下,“借佛敛财”等乱象已伤害到本应以弘法扬道利生为己任的庙观定位。“毁我教者,乃穿我衣人”,部分宗教人士将宗教跟商业活动深度捆绑,将寺院从发展旅游延伸到“服务行业”,这就走得太远了。

让宗教的回归宗教,正是这次《意见》的着眼点。

《意见》的问题导向很明确:针对寺庙宫观被“承包”等现象,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

鉴于有些寺庙宫观的主要社会功能,已从满足信众宗教需要变为旅游、经济,《意见》规定,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宗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建宗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还明确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针对这些年引发众怒的乱放生、乱烧香现象,《意见》也做出了靶向施治,明确:严禁炒作售卖“头香”“头钟”;严禁利用放生活动开展商业性经营,坚决禁止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身安全的放生活动。

《意见》是在寺观正当运营和商业化之间划了条红线:寺观的收益只能用于自养,以及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及公益慈善事业。《意见》给出弘法扬道利生的空间,又不允许借佛谋利。“能礼所礼性空寂”,宗教不该被利益躁动所玷染,也只有推动它与商业化更充分的切割,它才能重归“一片净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商业化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发改委 慈善事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