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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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嘴钢牙马克思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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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17-12-3 00:09:5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2-1 11:32
交易,所有权转移是核心,其它都是形式。
签约,则所有权转移即成立。
签约之前,所有权是一种状态,签 ...
就算是形式,那也是交易的一部分啊,你不能扔了不管啊。

172
clm0600 发表于 2017-12-3 00:11:53
zhuxiang 发表于 2017-12-1 11:14
你显然是没有想通,你自己考虑吧!答案就在这张帖子里,看不出来,只能说明你低能。
哈哈,讨论不下去就来这套啊。
我也可以说:“显然”,你被马克思的障眼法给弄蒙圈了,如果你看不出来这个障眼法,只能说明你低能。

173
龚民 发表于 2017-12-3 06:4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74
clm0600 发表于 2017-12-3 10:24:22
龚民 发表于 2017-12-3 06:43
原来低能儿算的低能帐。依你这种混帐话、你写了帖,此不你人成了帖子的马甲?
你这低能儿!我不光写帖子,我还做了其他的千千万万的事儿呢。

如果你只能写这个帖子,别的啥功能也没有,别人雇你,也只能让你写这个帖子而已,
那么你和这个帖子的确就是马甲关系,没啥区别。
买了你,就等于买了一个帖子,能有啥区别呢?

175
龚民 发表于 2017-12-3 10:59: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76
zhuxiang 发表于 2017-12-3 11:27:47
龚民 发表于 2017-12-3 10:59
哈哈,笨旦。你做了其他的千千万万的事儿,就成了做其他的千千万万的事儿的马甲不成?
   他很笨!他以为自靠自己这个笨蛋,而没有电脑或手机和网络,他就能发帖。因为在他看来,发帖只需要劳动力这个条件,不需要其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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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iang 发表于 2017-12-3 11:45:53
clm0600 发表于 2017-12-3 10:24
你这低能儿!我不光写帖子,我还做了其他的千千万万的事儿呢。

如果你只能写这个帖子,别的啥功能也没 ...
  认为雇人发帖,只需要付工资就行了只能说明你低能。雇人发帖,除了付工资之外,还要付网络和电脑或手机的费用。这一点我和张建平在前面就说了。你是瞎了眼睛看不见。

178
judaise 发表于 2017-12-3 12:07:36
比较倾向贴主的观点

179
zhuxiang 发表于 2017-12-3 12:10:50
judaise 发表于 2017-12-3 12:07
比较倾向贴主的观点
   这里不需要你表达支持谁,需要的是说明理由。

180
龚民 发表于 2017-12-3 12:12: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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