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四川眉山市人民政府出台36号文件——《眉山市政府部门决策失误检讨和公开道歉制度》,规定政府部门决策失误要检讨并公开道歉,并规定了决策失误的检讨和公开道歉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的相关工作会议上作检讨;二是在市级媒体《眉山日报》上刊载公开道歉书,在眉山电视台公开道歉。该文件还规定:决策失误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做出决策的责任领导作检讨和公开道歉;受部门委托的组织决策失误的,由委托部门和受委托组织作出决策的责任领导作检讨和公开道歉。
焦点
文件目的:减少和防止决策失误
据了解,眉山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责权一致的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防止和减少决策失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的目标是要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静介绍说,“建设责任政府,就要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须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敢于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自己给自己加压。”
“对失误的决策,当然不能以检讨以避之”,眉山市政府秘书长付庆一说,“决策失误部门须据实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他还说,对做出错误决策的责任领导,除公开检讨以外,对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因决策失误进行检讨和公开道歉的,要视其性质对相关责任领导给予停职检查、提请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