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根本的问题似乎是:究竟政治集权能否与经济分权相匹配?好问题!以下话语不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是就问题的思考。
政治集权下的确很难保证经济分权制度的有效实现,但,就此版所提出的问题的前提分税制而言,似乎说明在某些情况下,政治集权会选择某种经济分权制度,但会对这种制度的规则进行调整,以确保控制权。换一个角度,似乎就是说,基于某种经济现实,经济基础,政治过程的博弈将准许集权和分权的同时出现。(我不否认没有绝对的集权,但这话不是要说这个问题,这话是要说政治集权需要选择经济分权这一制度,尽管其可能可以暂时不选)。政治过程是政策决定者和参与者的博弈,在某些状况下,决定者更在乎社会全局的发展,因而会出现参与者的利益诉求部分胜出的局面。比如不确定的土地规则中,并不只是政府规则获得利益支配权。在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的博弈中,两者可以同时存在,且一个体系的运转可以影响另一个体系。刚好在看《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视角》,此书对政治过程的分析比较有助于,类似nie所提出的此类根本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所以先说两句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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