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的统计过程中,扣除了所谓中间产品,如原材料,燃料等等,但是没有扣除所谓的固定资产,即固定资产不作为中间产品处理。而这么区别对待的原因是什么呢?后者在一年内不能被消耗完。这个理由是可笑的,一年内消耗不完,不等于它不消耗啊,不能改变它的性质与原材料是一样的呀。
我们不妨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错误:
假设固定资产只有一种,而且2年内消耗完,但使用期超过1年。
根据GDP统计规则,
第一年GDP的总量里含有今年生产的固定资产量1,第二年的GDP总量里含有第二年生产出来的固定资产量2,
两年的GDP总量是两者相加,自然包含了这两年内生产的固定资产量1+固定资产量2
10年的GDP总量自然包含10年内生产的所有固定资产量123。。。10。
但是,如果我们改变规则,总是以两年为期限统计GDP呢?这个时候,不但原材料燃料可以在这个统计期内被消耗,固定资产也是一样可以被消耗掉的,这时候两者的处理方式就应该是一样的了吧?没有理由不扣除这所谓的固定资产了吧?
于是,头两年的GDP里就没有这两年生产的固定资产了;次两年的GDP里自然也没有次两年里生产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连续5个两年统计期,也就是10年的GDP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固定资产价值!
同样统计10年GDP,前面算法里面就多出了大量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这就是明显的重复计算。
如果我们反过来想,GDP是半年半年统计的,那么更好玩儿了,我们就会把很多在1年内半年外才能消耗的原材料定为“固定资产”,重复计算到GDP中去了。
能在一年内消耗的原材料也好,10年才能消耗的机器也好,40年才能消耗掉的厂房也好,都是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的东西,只因为“一年”这个完全人为规定的统计期限,就要区别对待,扣除前者而保留后者,那么重复计算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当然,GDP 作为一个用来比较的统计指标,有些重复计算其实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们并不在意它绝对数值的准确,而是在意不同国家的GDP的比较(区分国家的发达程度),在意同一国家不同时期GDP的比较(判断国家经济发展的快慢)。
但是,经济学不是统计学,它要注重的是原理和实质,在经济学里面,“一年”的统计期限是完全可以抛开的。在经济学理论中还要僵化固守统计学里的毫无道理的固定资产与原材料的区分,那只能说还没有入经济学的门,只是个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