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章氏看来,古来史书就其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即所谓"撰述"和"记注"(《书教》),或称为"著述"与"比类"(《报黄大俞先生》),又称之为"著述"与"纂辑"(《博约中》)。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而含义并无区别。前者指史家的"独断之学",即史学著作;后者属文献资料汇编,即史料纂辑。章学诚可说是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个严格区别史着与史料的史学家。
在体例方面,章氏认为通史有“六便”和“二长”八个优点。“六便”是:免重复,均类列,便铨配,平是非,去抵牾,详邻事。“二长”是:具翦裁,立家法。但也有“三弊”,就是:无短长,仍原题,忘标目。尤其称赞像郑樵撰述《通志》这种专门的学者。对于纪事本末体,章学诚亦备加赞许,以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书教下》),兼有纪传史和编年史所不具备的优点。
李铁映同志指出:“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新一届志书编修的启动工作业已在全国范围内紧锣密鼓地展开,学界为此进行的关于续志编修的中心论题的探讨也正风起云涌,见仁见智。本文笔者不避管见之嫌,拟就经济部类分志的编纂,谈点粗浅认识,聊以供同行参考。
《福建史志》, 2000 (5) :6-9载文《续志经济部类分志编纂若干问题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