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引文表明。石会计承认“新增价值是企业生产产品创造的新价值”。既然是“创造的新价值”,那么一定是企业在生产产品之前没有的价值;既然是“新增加值”,那么一定是超过了企业原来已经拥有的价值的价值;既然是“生产产品创造的新价值”,那么这个价值一定在产品的形式中就已经存在了。因此,企业产品价值中,到底哪一部分才是创造的新价值,我们就必须通过对产品价值构成的分析来说明,而不能由他毫无根据地规定为“是新产品的价值与中间投入价值的比较。”
企业产品的价值构成不是企业产品销售后的收入分配,所以,它的构成绝不是“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折旧+营业盈余”;并且,恰恰相反,企业产品销售后的收入分配又是以企业产品的价值构成为前提的,所以,企业产品价值构成的分析是不依赖于其销售收入分配的。
其次,企业的产品的生产当然需要消耗固定资产和中间投入,但产品就是产品,是产出,而不是投入。所以,严格来讲,产品的价值构成不能用投入的形式来表示,即不能表示为“固定资产价值”或“中间投入”,而只能表示为相当于投入的价值,即表示为“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和“相当于消耗的中间投入的价值”。
由于固定资产价值和中间投入价值都是企业生产前就已经拥有的价值,而“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就等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相当于消耗的中间投入的价值”就等于消耗的中间投入的价值,两者都没有使企业拥有的价值发生任何增加,因此,这两部分价值当然都不是企业创造的新价值。
只有当企业产品的价值大于这两部分之和,剩余的部分才是创造的新价值。
当企业产品销售后,提取的折旧就来自于产品中“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既然企业产品中“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根本就不是创造的新价值,折旧又怎么可能是创造的新价值?!
所以,“折旧是新增价值”就是荒谬绝伦的。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