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国家必须有大量的雄厚的资金资产,可供用于借贷。这其实是个天文数字。”
这个问题…你理解泛滥了。
劳动信贷制度之设立这一制度…包括a信贷限额、b信贷对象、c信贷方向、d信贷偿还…等等实施细则规章。
a关于信贷限额…十年社平工资,若社平工资5万元则信贷限额50万元
b关于信贷对象…名下无资产的新生(初次就业)劳动者及名下资产不足的新生(初次就业)劳动者。对于名下资产不足的新生(初次就业)劳动者…其若名下资产可商贷20万,则先以名下资产商贷20万,再劳动信贷(50-20=30)30万。
c关于信贷方向…这是由国家宏观产业发展计划司掌控,国家宏观产业发展计划投放那些行业,各行业投放多少…由国务院宏观产业发展计划司发布。谓之…有计划的商品生产。
d关于信贷偿还…自新生劳动者初次就业债贷起至退休前的这段时间内属于自主还贷期间,退休前后5年则为法定听令劳动还贷期间(以这10年的劳动来抵偿所欠劳动信贷)。
劳动信贷制度…之制度就是要控制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为度…故谓之制度。
你应把你的思考放在…劳动信贷制度之“要控制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为度”上…充分思考后再探讨思考之发现所可能控制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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