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想苦行者说:劳动力和资本都是商品得以被生产出来的两个因素,且缺一不可,劳务和资本的分配比例的变动,取决于两者各自的供应关系,以及生产方式、技术水平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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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太阳还是很多商品得以生产出来的不可缺少的因素呢,太阳有分配比例吗?没有!
由此可知,缺一不可呀,生产的条件啊,这不是参加分配的合理原因。
而且,你所谓的资本指什么?生产资料吗?那不过还是劳动产品。
所以,有合理理由参加分配的,只能是本企业的劳动者和为本企业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统统都是劳动者。
总之,资本,没有资格作为一个参加分配的主体——通观人类生产过程,我只看到劳动,没有什么资本!
人类的生产过程,是各种劳动者分工分步密切合作、生产出他们需要的产品,并分享这些产品,总体上看没有什么资本,资本家也纯属无中生有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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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对某网友质疑的回复:
经济研究的目的就是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符合社会需要、最具效率的生产者与生产部门中。
那么,在这里,我想问:太阳(太阳能)具有稀缺性吗?显然太阳是一个非排他性的公共资源,那么将太阳纳入要素当中无疑是不必要的。每一个人都有使用太阳能的权利,也基本具有使用太阳能的同等能力。所以,太阳能不具有稀缺性与排他性,自然无法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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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稀缺还是排他,总之不过是个物,跟太阳一样,太阳没有资格参加分配,石油同样没有。
至于说把有限资源如石油投入什么部门去,这完全可以由专业的劳动者通过科学分析来决策嘛,这些劳动者也是凭劳动量参加分配,而不是凭对石油的所有权参加分配。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只要具备稀缺性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的事物,如劳动者、资本、土地、企业家才能,都可以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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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啊,我承认这个事实。
其中,企业家才能,是不是也得发挥出来?比如组织管理企业?那还是在劳动范畴之内。
至于资本和土地嘛,的确,资本主义社会之中它们有分配权,但这是个可笑的BUG,是个错误,物怎么可能有权参加分配人类的产品??
而对私有制与稀缺性的承认,也正是作者这一理论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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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看私有制的具体内容了,你去海里捕鱼,捕来的鱼归你私有,这没问题;但如果有人号称海洋是他的,谁打鱼都得分给他一份儿,这种私有制就毫无道理可讲,应该废除!
某物是你的,你可以享用,可以出售,这种私有没问题;但如果你仅仅凭借对此物的所有权,凭借此物是生产不可或缺的稀缺物,就要向利用此物的生产者索取该物本身价值之外的价值,那就是错误,同样应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