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kd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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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劳动价值论的根本缺陷是生产价格理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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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26 08:53:46
whitepony 发表于 2018-4-24 09:33
1、你能实证得到“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结论么?
2、假若实证不能得到“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结论,退而 ...
1、不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而是价格围绕商品价值量波动。这是市场现象,是实证。
2、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生产产品的各要素,只要参与分配就能形成价值。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之和,就是商品交换价值量。而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即在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的生产关系下,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之和为商品价值量,成为我们把握商品交换价值量运动的规律性东西。
3、要素价值论的根本问题,是价值是什么?只有当价值是分配权力时,各要素才能形成价值。因此,能接受分配价值论的,首先应该是要素价值论者。
4、生产价格理论是错误的,劳动价值论也是错误的。劳动价值论只是一种分配理论,即只有劳动才能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理论。这样,在分配价值论下,如果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分配,则生产价格的产生,就是资本参与了分配或资本占有了部分劳动参与分配的权力。生产价格,反映了资本参与分配的生产关系,当然不能反推得到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分配的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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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26 09:04:05
qi509 发表于 2018-4-24 18:40
什么是价值?

什么是劳动力的价值量?
1、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生产产品的各要素,只要参与分配就能形成价值。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之和,就是商品交换价值量。而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即在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的生产关系下,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之和为商品价值量,成为我们把握商品交换价值量运动的规律性东西。
2、劳动力价值量是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消费资料分配的权力表现。
3、人的消费产品,包括物质与精神的,都是消费资料。
4、服务业、餐饮业、娱乐业、运输业,都是生产与销售单位,劳动力价值量就包括在产品中。军队、ZF机构的劳动力价值量,由税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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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8-4-26 18:18:08
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26 09:04
1、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生产产品的各要素,只要参与分配就能形成价值。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之 ...
1、什么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你要分配什么?

2、什么又是“劳动力价值量”?怎么计算这个“量”?

4、虽然“由税赋”支出,但,他们的价值量又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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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28 07:53:37
qi509 发表于 2018-4-26 18:18
1、什么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你要分配什么?

2、什么又是“劳动力价值量”?怎么计算这个“量 ...
1、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以与产品经济的分配权力及再分配的分配权力相区别。
产品分配,很早就产生了,只有当商品产生以后,价值才产生。产品经济中,分配的对象往往是同一产品,物质财富或产品的物理特性如重量长度等成为分配的尺度,分配权力就表现为重量+产品,如多少斤稻谷,价值就没有产生。只有商品产生以后,由于分配的对象是所有产品,而产品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就产生了,价值首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由于价值数量就表现为分配到多少产品,价值又是分配权力。
产品再分配时,分配的对象既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价值——最终是物质财富,此时,分配权力就表现为一个人或集体的分配权。
商品产生以后,生产者都是为社会生产产品,不是为自己,产品表现为社会产品。社会产品是就产品的社会性质而言,商品是就产品的市场属性而言。

2、分配的对象是物质财富。社会产品就是物质财富,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也就是物质财富。

3、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理论上,生产资料由资本分配,消费资料应该由劳动者分配,从而劳动力价值量由消费资料总价值量决定,从而劳动力价值量总和等于消费资料总价值量。不过,这劳动者应该包括新增劳动者。
劳动者工资表现为劳动者实际的分配权力,往往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即劳动者总工资往往低于消费资料总价值量。

4、税收,既可能是参与社会产品初次分配的结果,如价外税,又是再分配的结果,如个人所得税等价内税。
价外税是国家暴力直接参与社会产品初次分配的结果,直接表现为形成价值的能力,如关税。
价内税则是再分配的结果,分配的对象是价值——分配权力,通过价值的分配实现物质财富的再分配。
当然,不管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权力大小还是看具体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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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8-4-28 19:09:33
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28 07:53
1、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以与产品经济的分配权力及再分配的分配权力相区别。
产品分配,很早就产生了, ...
1、什么又是“1、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以与产品经济的分配权力及再分配的分配权力相区别。”?

2、又怎么分配“物质财富。”?

3、“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怎么计算“劳动量的价值量”?什么又是“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

4、什么是“价外税”?什么又是“个人所得税等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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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30 08:21:19
qi509 发表于 2018-4-28 19:09
1、什么又是“1、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以与产品经济的分配权力及再分配的分配权力相区别。”?

2、又 ...
1、什么又是“1、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以与产品经济的分配权力及再分配的分配权力相区别。”?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了。
产品分配,很早就产生了,只有当商品产生以后,价值才产生。产品经济中,分配的对象往往是同一产品,物质财富或产品的物理特性如重量长度等成为分配的尺度,分配权力就表现为重量+产品,如多少斤稻谷,价值就没有产生。只有商品产生以后,由于分配的对象是所有产品,而产品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就产生了,价值首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由于价值数量就表现为分配到多少产品,价值又是分配权力。
产品再分配时,分配的对象既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价值——最终是物质财富,此时,分配权力就表现为一个人或集体的分配权。

2、又怎么分配“物质财富。”?

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物质财富的分配过程。
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商品价格或商品交换价值量就是生产者在市场上获得的现实的分配权力——各生产要素形成的分配权力之和,同时又计量了物质财富——成为财富的社会存在形式。
在物物交换时,通过商品交换,直接分配了物质财富。分配权力由对方的产品来体现。
当货币产生以后,物质财富的分配过程就分为二个阶段:一是分配权力——货币的获得过程——商品出售;一是获得产品的过程——用货币购买商品。这样,通过买卖,物质财富获得分配。并且,货币把价值——分配权力抽象出来了。

3、“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怎么计算“劳动量的价值量”?什么又是“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

理论上,一般生产关系,就是生产资料由资本分配,消费资料应该由劳动者分配,从而劳动力价值量由消费资料总价值量决定,从而劳动力价值量总和等于消费资料总价值量。
不过,这劳动者应该包括新增劳动者。由于扩大再生产需要新增劳动者,而劳动者工资需要预发,当然,新增劳动者工资往往由利润来体现。
劳动者工资表现为劳动者实际的分配权力,往往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即劳动者总工资往往低于消费资料总价值量。


4、什么是“价外税”?什么又是“个人所得税等价内税。”?

这二个概念,现有的有关财税书中有。
凡是税金作为价格之外附加的税属于价外税。从而,价外税是国家暴力直接参与社会产品初次分配的结果,直接表现为形成价值的能力,如关税。
凡是税金构成价格的组成部分,作为课税对象——价格的组成因素的税种,都为价内税。从而,价内税则是再分配的结果,分配的对象是价值——分配权力,通过价值的分配实现物质财富的再分配。

37
qi509 发表于 2018-4-30 19:19:54
lykd05130 发表于 2018-4-30 08:21
1、什么又是“1、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以与产品经济的分配权力及再分配的分配权力相区别。”?

这个问 ...
你的这一句话:“劳动者工资表现为劳动者实际的分配权力,往往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即劳动者总工资往往低于消费资料总价值量”。把你的什么价值就全否定了。


自己看:“产品分配,很早就产生了,只有当商品产生以后,价值才产生。产品经济中,分配的对象往往是同一产品,物质财富或产品的物理特性如重量长度等成为分配的尺度,分配权力就表现为重量+产品,如多少斤稻谷,价值就没有产生。只有商品产生以后,由于分配的对象是所有产品,而产品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就产生了,价值首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由于价值数量就表现为分配到多少产品,价值又是分配权力。
产品再分配时,分配的对象既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价值——最终是物质财富,此时,分配权力就表现为一个人或集体的分配权。”


按照你的这个定义,“劳动者的总工资低于消费自利的总价值”吗?

38
leijy 发表于 2018-5-1 00:50: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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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jy 发表于 2018-5-1 00:50: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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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8-5-2 09:18:06
qi509 发表于 2018-4-30 19:19
你的这一句话:“劳动者工资表现为劳动者实际的分配权力,往往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即劳动者总工资往往低于 ...
怎么否定了?
正好是分配价值论的表现。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劳动力价值量与劳动者工资反映的是二种不同的分配关系。工资,反映的是现实的分配关系;劳动力价值量反映的是我们从市场上抽象出来的一般生产关系,用来把握工资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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