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miaomiao 发表于 2010-1-10 12:32 
楼主的idea确实很有意思,
可是我有个不同的观点,物理是研究自然的具体的事物的具体的联系的;但是,经济学等研究的是人类的复杂的行为关系,研究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关系,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种东西和物理研究的物质的关系应该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吧。 就像人类拥有世界上最复杂的表达工具语言一样,如果硬是要将语言换成12345这样的数字来表达,或者用肢体语言来表达,那又是何必呢?那不是更加复杂或者更加困难了吗?
不过确实很佩服楼主的想法,特别是从不同角度来分析经济学学术的辩论问题。
谢谢鼓励!
我的观点为是:
经济学的观察方法、理论描述方法,与物理学是相同的。我们人类,观察认识任何本质不同的“对象”的基本观察方法,都将只可能是我们的生理感官体系————我们不可能看“黑白”电视,就用“黑白”眼球去看;看“彩色”电视,就用“彩色”去看。所有的物理观察、物理检测方式,都是生理观察方式的辅助延展观察方式。
而且,我们理论描述、交流沟通我们所观察认识到的现象的描述形态,也只能是我们的生理感官所能识别的形态。
我们人类,在观察认识任何对象之时,都将只有相对性观察位置的区别,和移动观察位置的理论延展性描述路线的区别。
所以,在理论描述经济规律时,如果与物理学的理论描述形态,完全不同。则其理论“描述”方法,就一定是错的!
经济学的经济规律与物理学的规律规律,肯定是不同的。但观察规律、理论描述规律、理论解析规律,肯定是相同的。
对于经济学而言,区分经济规律,与经济规律的观察认识规律、理论描述规律、或系统方法规律的区别,特别重要!!!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