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啃鸡腿、动新闻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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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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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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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仪芬】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0400453,00.html
洪兰批评台大医学系学生上课啃鸡腿、吃泡面、打瞌睡事件,在洪兰请辞评鉴委员、学生办「力挽洪兰」座谈会之后算是落幕了。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授课老师、校方以及教育部两周来的行动与发言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了观念对话,现在学生要发展一些自律原则,自下学期起自我评鉴的结局堪称圆满。
不过媒体上有不少评论,都以学生自由与师长权威这样一种二元对立的角度来看这个事件,而忽略了这个事件其实反映了台湾社会在民主化之后普遍遇到的一个困境:就是当由上而下的传统权威消失后,个人自由的公共面向问题。
这让我想起自己的一段经验:长期以来,我对学生在课堂上吃东西或睡觉也没有任何规范,多年前在一门与这次事件发生的「医疗与社会」同样时段的课上,我请了一位在台访问的外国学者来演讲,由于接近中午,也有一些学生边听演讲边吃中饭,当时让我觉得很失礼,在下一周上课时讲了学生,认为学生应该基于对远来讲者的尊重,不要在课堂上吃中饭。没想到在学期末的教学评鉴中,有不少学生反应,「老师早就应该规范上课吃饭的少数同学,因为菜饭的味道其实会影响到其它学生上课的权益。」
虽有论者谈到,美国大学学风自由,上课喝可乐、吃汉堡、跷腿者大有人在,这样的风气让他们的学生更有想象力。但就我个人在美国读书的经验,除非是利用午餐时间举行的小型午餐演讲(brownbag talk),几乎没有看到学生在课堂上做出会影响公共权益的事情,如果有人真的吃东西发出声音味道或私下交谈,多半都会受到其它同学的白眼对待。
同样地,如果有车辆绿灯右转不耐心等候穿越斑马线的行人,肯定会被众人拦下理论一番。在美国,进出大楼或电梯一定会帮后来的人挡着门,如果遇到老弱妇孺也会让他们先进去,要是哪个白目的人没有这样做,肯定会被当外星人一样看待。这是一个民主社会长期享受个人自由后渐渐发展出来的公共性,个人自由是要以让社会更多数人得到自由为前提,不能因为个人任意享受自由而不顾他人权益,不然就会变成一个自私自利的野蛮社会,社会契约论者所说的强凌弱、大欺小的自然状态。
其实在压制个人的权威消失后,没有考虑到享受个人自由公共面向的不只是上课交谈或吃饭的学生,还有为了胜选挑拨族群仇恨的政客、为了赚钱报导充斥腥膻色日趋下流的媒体。在最近的「动新闻」事件中,如果媒体担心目前这股社会愤怒会带来保守力量的反扑,趁机扩张国家权力侵犯言论自由的话,就赶紧展现民主社会中享有言论自由的个体可以主动建立公共规范的能力,为民主社会摆脱自然状态的社会契约尽一己之力。
如果大学生都可以反省到自己漫不经心行为的公共面向的话,珍惜民主社会言论自由的媒体高层怎么不可以呢?
(作者为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