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牲口,同样和人的劳动一样能创造价值,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也是承认的——"他的工人是生产性劳动者,他的牲畜也是生产性劳动者。在农业上,自然也和人一起劳动;自然的劳动,虽无须代价,它的生产物却和最昂贵的工人生产物一样,有它的价值。“
至于说自然资源属于某个国家还是属于全人类,
私人是否可以购买,是向国家购买还是向联合国购买?
还是根本不可以购买,但是私人在可以利用这些原本不属于个人的自然资源加上自己的劳动共同创造出劳动成果,
那么私人是否可以把原本属于全人类的自然资源创造出来的价值一并顺手牵羊地拿走?
还是只能带走自己劳动创造出来的那部分价值,要把属于自然资源创造出来的那部分价值要吐出来?(这样的话何必还要去利用自然资源呢?)
吐出来是还给某个国家还是还给联合国?
谁有权利用这些自然资源?还是任何人都无权利用这些自然资源?
这就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了~~~~
在回答这个技术性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小小的经济学案例:
在整个历史上,许多动物的物种都遭受过灭绝的威胁。当欧洲人第一次到达北美洲时,这个大陆上野牛的数量超过6000万头。但在19世纪期间猎杀野牛如此盛行,以至于到1900年,在ZF开始保护这种动物之前,只剩下400头左右了。在现在的一些非洲国家,由于偷猎者为取得象牙而扑杀大象,大象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
但并不是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动物都面临着这种威胁。例如,黄牛是一种有价值的食物来源,但没有一个人担心黄牛会很快绝种。实际上,对牛肉的大量需求看来保证了这种动物会继续繁衍。
为什么象牙的商业价值是对大象的威胁,而牛肉的商业价值却是黄牛的护身符呢?原因是大象是公共资源,而黄牛是私人物品。大象可以自由自在地漫步而不属于任何人。每个偷猎者都有尽可能多地猎杀他们所能找到的大象的强烈激励。由于偷猎者人数众多,每个偷猎者很少有维护大象种群的激励。与此相反,黄牛生活在私人所有的牧场上。每个牧场主都尽极大的努力来维持自己牧场上的牛群,因为他能从这种努力中得到利益。
ZF试图用两种方法解决大象的问题。一些国家,例如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已经把猎杀大象并出售象牙作为违法行为,另一些国家,例如博茨瓦纳、乌拉维、纳米比亚和津巴布韦,允许人们捕杀大象,但只能捕杀自己所有的大象,从而使大象成为一种私人物品。土地所有者现在有保护自己土地上大象的激励,结果是大象的数量开始增加了。在私人所有制和利润动机的作用下,也许某一天非洲大象也会像黄牛一样,摆脱灭绝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