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cic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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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40论坛币悬赏一个博弈论题目的完整解答 Farber (1980) 提出的最后仲裁模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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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km 发表于 2009-12-8 07:12:11
1# icicle01

看上去似乎会收敛到0。

和我最近在看的选择投票模型很像。有兴趣可以参考Grossman and Helpman, RES1996。
(RES=Review of Economics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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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er1982 发表于 2009-12-8 10:35:44
继续。首先先同意下10楼的意见,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是“沙滩开店案例”的翻版,两家血拼的结果是大家都取0,换取最大的胜率。但这样伴随的收益也为0。那么换种角度考虑,一方是不可能取对方的区间的,也就说工会T2必然大于0,管理者必然小于0。所以当总裁者S0>0时,在平衡条件下,工会必然获胜,当S0<0时,管理者获胜。因此,为了获得最大收益,管理者方面只需要考虑仲裁者S0<0,且T1=0的情况,并获取最大收益。
当T2>=2S0(T2>0,S0>0)时,T2必然获胜,且S0在(0,1)上均匀分布,因此,T2<=2.
当T2取某个值时,工会获胜的概率为(1-T/2),所以收益为
F(T)=(1-T/2)*T
求导得F'(T)=1-T=0
当T=1时,工会的收益可能最大。反之,管理者为-1是,收益可能最大

这个题目的最总答案还是可以联系到沙滩开店的案例,当两店铺分处两处时,收益最大,但如果是一次性的博弈,两者都会选择沙滩中点,两者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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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er1982 发表于 2009-12-8 10:38:17
管理员准备划钱吧,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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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zam 发表于 2009-12-8 14:15:55
1# icicle01
给定对方的开价,在另一方向选择更接近的开价,支付是一个期望支付。对于管理者,其问题是
max    -t_1*Prob{ s_0-t_1<|t_2-s_0| }
即,一方面自己叫价越小越好,小于s_0, 另一方面又要比t_2更加接近。可求得该概率为(t_2-t_1)/4.
于是其反应函数是
t_1=t_2/2
类似地, 也可求得工会的反应函数,联立反应函数均衡点应该在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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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cle01 发表于 2009-12-8 23:56:05
好像没看懂答案... 一阶条件是撒? 选中的可能性好像也没证明..俺希望得到2问的具体解答 而不是局部的分析 谢谢楼上几位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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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zam 发表于 2009-12-10 07:53:43
15# maweizfx
我计算管理者期望支付有问题,在线编打数学公式老出错,不过思路应该没问题。这就是一个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管理者的期望支付是:
-t_1 * Prob { | s_0 - t_1 | <| s_0 - t_2 | }
该概率的计算可分为两种情况:t_2 > t_1,即有s_0 < (t_1+t_2)/2; t_2<t_1,则需s_0>(t_1+t_2)/2
概率是:(2+t_1+t_2)/4 或 (2-t_1-t_2)/4
因此其期望支付函数是分段形式,即
E_1= - t_1*(2+t_1+t_2)/4,          t_2>t_1;
          - t_1*(2- t_1- t_2)/4.          t_2<t_1.
在此基础上求得反应函数也是分段形式:
t_1(t_2)*=-1-t_2/2,           t_2>=t_1;
                1+t_2/2,            t_2<=t_1
照例可求出工会的反应函数:
t_2(t_1)*=1+t_1/2,           t_1<=t_2
                -1-t_1/2,           t_1>=t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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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yer1982 发表于 2009-12-10 11:00:09
挑刺,15 16楼的计算计算存在重大错误,简单的将绝对值比较计算化解为不等式,根本没有考虑S1<S0(两者都小于0),在两家都不知道S0取值情况下S1<S0的情况完全可能,这也就是的为什么我在计算两者获胜情况是用了平方,所以以上两位计算存在重大错误。
关于15楼的质疑,那么请回忆一下一次博弈与重复博弈两种情况,如是一次博弈,那么题目就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双方T1=T2=0。如果是重复博弈,那么考虑的情况就是对方极端取值情况下自己的最大收益,双方都这样考虑的结果还是T1=T2,两者达到的nash平衡状态是一样的,只不过平衡点不同,第一次回答中我不考虑是否是重复博弈,只是说明nash平衡点是T1=T2,第二次回答是分情况讨论。

18
icicle01 发表于 2009-12-10 11:38:50
0.0 还没定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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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zam 发表于 2009-12-10 21:10:44
prayer1982 发表于 2009-12-10 11:00
挑刺,15 16楼的计算计算存在重大错误,简单的将绝对值比较计算化解为不等式,根本没有考虑S1
你自己仔细算算看,绝对值取平方是不是分两种情况,包含了你所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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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weizfx 发表于 2009-12-10 23:39:43
首先先说17楼的挑刺是不严谨的,取绝对值和平方是一样的效果,在假设一方比另一方大的情况下,绝对值就可以去掉了,去绝对值的计算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其次这个问题和重复博弈是没有关系的,引入仲裁者的目的是分析仲裁情况下的双方博弈的结果。不能仅凭囚徒困境的情况来得出一个直觉的结论。关于模型的意义在此不深探讨。

关于16楼的计算,S0服从的是均匀分布于连续区间[-1,1],概率计算的结果应该是[(t_1+t_2)/2+1]/2
分两种情况是应该的,但我觉得假设一方比另一方大是很自然的,因为两者不相等。
但分两情况并不是说效用函数是分段函数,即使是想把两情况同时考虑那也是两种情况下的期望效用相加,而不是分段函数。再一个效用函数里面是应该用不到t的,哪方获胜,S0就取哪方的值,出现的应该要么S1要么S2。

不过给了我一个提示就是是否要把两种情况相加的可能性,但我还是觉得没有必要。
我的观点是在我给出的计算基本上再算另一种情况,但得出的结果也是一样,也还是一方1。一方-1。因而结论还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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