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会计牵制制度必须遵循账、钱、物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账、钱、物不得由一人兼管,做到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物,“钱账分设、账物分离”。
第四条
公司的费用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凭单,证明人签字证明,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
(一)按照现行财经制度和国家有关的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各项现金、银行收款付款工作。
(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按时填制记账凭证交会计主管审核,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次月三日前编制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款相符、账单相符。
(四)负责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零头库存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的保管工作。
(五)所有收入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六)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印鉴章不得由出纳人员单独保管。
(八)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六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和权限
(一)根据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账户,合理组织会计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登记总账,月份终了编制总账科目余额表试算平衡,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二)编制并核对有关会计报表,每月终了,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的记录,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并与其他会计报表核对,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必须保持一致,核对无误后,将各种会计报表连同财务情况说明书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提交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及时报出。
(三)管理会计凭证和账表,对记账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提出规范化的要求,月份终了整理成册集中保管,年终办理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对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四)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根据制度规定,按年、季、月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说明报告期内财务收支情况和业务成果,连同会计报表一并上报。
(五)负责整本库存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的保管工作。对发票、收据负责销号。
第七条 会计主管岗位的职责权限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执行。
(三)及时审核凭证,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认真审查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保证真实可靠。
(四)考核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按照审批权限,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
(六)呈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