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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商品的等价交换就是等量劳动交换,马克思说,“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 ‘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1]50 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假设,但已令人深信不疑。这不仅是信条,还是推论的基础,除此之外,找不出价值得以确立的基础。但是,一直以来,人们忽视一个问题,劳动或劳动量是怎样转化为价值或价值量的?马克思强调劳动决定价值,劳动量决定价值量。没说这两种不同的量是怎样决定和被决定的。于是有人因此怀疑劳动决定价值理论不科学,认为劳动转化成价值不合逻辑。尤其现在的经济学或实际经济操作,没人在商品的经营中去关心劳动量的多少,更无人知道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人们关心价格远胜于价值。为什么会这样?这里面有一个被忽视的逻辑过程,本文旨在说清这个逻辑过程,重新树立劳动决定价值的经济观念。把劳动量当成价值量,或把产品量当成劳动量,或把价格当价值都是错误的。但劳动量的确在商品中起着左右价值的作用,这到底是怎样的过程?下文将回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量决定交易中的两种商品的整数单位的数量关系,数量关系决定价值关系
价值量是商品劳动量交换的结果,交换的尺度形成时,劳动量却神秘消失了。其实,劳动量所决定的商品的真正价值体现在以物换物简单价值形式中,马克思说“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因此,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困难。”[2]62商品和商品交换之所以能成交,第一次可能是因为急于满足彼此需要,并不计较某种量的多少。但随着交易量的增加和交易品种的增加,那种量——令人公平的量,就逐渐浮出水面。这种量不是重量,也不是体积或面积,而是在生产某种商品时费劲的程度或费力的多少——劳动量。这种由人所控制的因素成了理所当然的交易尺度。某种商品里面包涵的费劲的程度或费力的多少在交易过程中也不是十分精确,而是很含糊。但交易的品种成千上万,在成千上万种商品中,人们必须要找出这种量的差别。本来,这种“量”从这无数个从大到小的排列中就显得差别不大,就自然有了精确的交换比例的差别。由于这种差别,人们本来靠整数交换整数的习惯产生了一种新的不公。比如1头牛能换5.3只羊,结果为了成交,只能给5只或6只羊,肯定有一方吃亏,有一方占便宜。这是劳动量整数交换的规则,1比5或6,就是尺度。这尺度衡量的结果是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量。某种单个商品的价值量就是这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和另一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比例系数对另一种商品的分割。数理形成过程如下:
商品直接交换形成的等量关系为:相交易的一定单位的两种商品与对方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乘积相等,即某件商品a所含A劳动量和某件商品b所含B劳动量的比,等于两件商品一定单位数量的比。这是最早的商品交易的劳动量和交易商品数量的数理关系。劳动量最先决定的是相互交易的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根据劳动量人们才知道一件商品相当于另一件商品的几分之几或几倍。价值就隐藏在这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中。一种商品的价值量必须要通过另一种商品才能体现出来。价值量不会孤立地存在,更也不会孤立地计算出来。用公式表示即:
a×B = b×A或 A÷B = a÷b (1)
式中,a用于表示一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 A表示这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所含劳动量; b 用于表示另一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 B表示另一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所含劳动量。
如上牛羊交换之例为:
即B(一头牛所含劳动量)÷A(一只羊所含劳动量) = a(头牛)÷b(只羊) (2)
这里有个前提,某种商品的一定单位是固定的,即假设每头牛为一般大或假设每只羊为一般大,即使事实上不是如此,人们因为不计较也在此前提下交易才能进行。其中,“A÷B”决定“a÷b ”,也即人们在劳动中,凭前人既成的经验或交换习惯,即生产某种商品的费劲程度和费尽多少,摸索出 “A÷B”的值,并首先要知道“A÷B”的值才能知道“a÷b ”的值。这是劳动量的比例,也就是交换的尺度。这尺度就是商品价值量,也是商品价值系数。
上例中人们已知道 “A÷B”值分别为“5”或“1/5”,也就是说养一头牛所费的力气相当于养五只羊,并不是一头牛的肉相当于五只羊的肉。人们正是根据这个系数确定相交换的两种物品间的数量关系的,这数量关系就是彼此的价值关系,这数据就是价值量。价值量出现后,虽然价值系数在,但,劳动量作为一定单位却已消失了(在式中被约分了)。这就是后来人们不知道劳动量和价值量的真正关系的根本原因。劳动量和劳动量的比值在,但劳动量的单位无法真正体现了。价值量出现了,人们正是根据这个没有单位的抽象数据去估算价质量的。
在商品的以物换物的简单价值形式中,如果价值量用P表示,那么:
P=A÷B (3)
那么,上文牛羊之例由(3)得:
P=5 或1/5 (4)
所以,由(1)得
a =b×p (5)
一头牛的价值量由(4)、(5)得:
一头牛= 5×b=5只羊 (6)
同理,当交换时以一只羊为计算基础,那么,一只羊的价值量就是:
一只羊=a×1/5=1/5头牛 (7)
由此可见,价值量表现在物与物的数量关系中,孤立的物虽可能有价值,但必须要通过另一种商品实现。由此可知价值的表述方式是:某物值多少物。所以,可以说一头牛值5只羊,或一只羊值牛的1/5价钱,犹如我们今天说每头牛或羊值多少钱一样,前者代表商品,后者相当于今天的货币。用公式表述就是一定的a值“A÷B×b”的价钱。
这就是简单的价值形式。劳动量作为一定的单位被约分了。但谁都无法否认,没有劳动量就没有价值系数,没有价值系数就没有交换的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在上述式子中,价值系数就是价值量。作为价值量的单位,最终剩下两个数量单位,也是相交易的两种商品的一定单位:“头”和“只”。但劳动量不管作为“焦耳”形式出现[1],还是作为必要劳动时间出现,都被无情的约分了。不能由此就认为劳动无用了。从这个公式可看出,没有劳动量就没有价值量。
由于这个等式是在两种一定单位商品之间才能进行,所以,商品交换价值没有固定的具体单位名称,随交易的不同商品的单位而变化。这一定单位是什么?是对交换商品的量的划分或分割的基点,没有这个基点,就没有商品的数量。两种商品用这一定单位在数量上合理分割或增添,两种商品的交易就完成了。在这两种商品能互相满足各自的需要时,两者互相为货币(当然这还不是真正的货币,货币要有为全社会提供可满足需要品质)。相交易商品双方共同确定价值量,注定两种商品互相为货币,自然会导致真正的价值的单位,不是后来的作为媒介物的货币单位,而是互为单位,即“件”、“个”等,以至后来的“公斤”等数量单位。如上例,“1”和“1/5或1/6”就是价值量,单位就是“头”和“只”,但绝不是“元”。这是两种商品直接交换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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