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是最近一年我用得最多的软件,对它,我深怀感激。 刚看完《21世纪经济报道》(2005-11-28)的报道“P2P:视频时代的声色盛宴” ,不过似乎我对P2P的短期前景不如作者那般很看好。诚然,P2P技术先进,可能会引发一场新的造富运动,然而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还是不大。 “如果未来几年有一家网络公司超越了GOOGLE,那么这家公司必定出现在网络视频直播领域”。 每次看到这样的句子,总是觉得似曾相识。前些年曾有人用类似的语言说过生物、说过网络媒体。我没做仔细的市场调查,但据我的印象,这些行业最终的赢利效果一般都低于原来的预期。 就P2P而言,正式被公众所应用大概也就是这一两年左右的事。目前熟知这一工具的群体限于高知和白领阶层,离大众化尚有一段距离。不过,我对其短期内赢利不够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先行者博弈中,究竟哪家厂商愿意当“大猪”? 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避免“搭便车”行为?作为一项潜在需求巨大的技术,前期的投入是很大的,而且注定是只赔不赚的。当市场兴起以后,后续者注定会源源不断的涌入以攫取超额利润。就P2P而言,有点类似于当初的QQ。初始状态是免费应用,市场容量达到一定程度以后才开始财富聚敛。不过,P2P与QQ最大的不同是:后者是一个自然垄断行业,前者是一个垄断竞争行业。为什么这么说呢?“网络效应”的存在使得应用其他聊天工具的交流成本更高,QQ具有聚集的效果。而P2P缺乏的就是这一点。一旦市场培育起来后,在相当的技术条件下是很难产生如QQ那样的网络效用的。 此外,收费方式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至少有一个上限:不能比有线电视高。然而,在中国一般公众还不习惯为网络资源付费的情况下(据调查,凡是要付费才能下载的资源点击率大大低于免费资源),P2P如何实现赢利是很值得关注的。 最后,P2P运营商与电视转播商之间的利益博弈也值得期待。这个和百度与唱片公司之间的博弈类似。实质在于双方如何分摊利益,据说一直没有很圆满的结局,似乎仍在进行中。无论如何,两者“共谋”能实现更大的市场占有率,在消费者付出有限代价的前提下,公众的福利还是会得到保证。 当然,作为一种代表更先进生产力的技术,P2p无疑会在将来占据网络视频的统治地位,这点似乎无庸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