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资本家是慈善家,有马克思的原话为证
马克思在《 资本论》 第1卷,第9章《 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有这样的一段话:
“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么只要有再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因而他也只需要够8个劳动小时用的生产资料。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额,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的必要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产的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 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产品”。
本段话,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样的理解完全符合马克思的愿意: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劳动8小时就够他生活了,满足他的基本需要了。8小时的工人自己的劳动,8小时换来的生产资料,注意,是8小时的劳动加上8小时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也就是说,工人在进行8小时劳动前,必须先购买需8小时生产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在看马克思的假设,问题就来了:马克思说:“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额,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的必要的需求”。我们来分析一下马克思的话,马克思说该人使用两个工人才能满足他的必要的要求。这句话如果结合最初马克思对一个工人生产时的情形分析,我们就自然地知道,马克思的“该人使用两个工人才能满足他的必要的要求”这样的假设是有问题的,是同马克思自己对一个工人生产的情形的分析都是相矛盾的,是本无法成立的。
为什么这样讲?我们已经知道,一个工人劳动8小时,加上8小时的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就能满足其基本需要。这是前提。现在工人雇佣两个工人,投入的是两个8小时工作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此时,两个工人的剩余劳动才能满足该雇主的需要。一个剩余劳动是4,两个自然是2乘以4等于8.。刚好等于该雇主自己生产时的情形。在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个换算,就是该雇主的8小时劳动的价值,等于该雇主在雇佣一个工人时投入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好了,雇主雇用了两个工人,一个是用该雇主自己的劳动雇来的,一个是该雇主以前用于自己的生产资料雇来的。该雇主不劳动,就可以让他雇来的工人进行生产满足他的基本需要。可是,该雇主不劳动,就真的可以让他雇来的工人进行生产满足他的基本需要吗?在这里,马克思只顾进行数学上的换算,而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就是雇主在雇佣工人的时候,他要组织生产,而这种对生产的组织,难道在马克思眼里,就不是劳动了吗?我们如果承认,在组织生产的时候,雇主是付出劳动的,那么,他在雇佣两个工人进行生产时付出的劳动总和应该大于:第一,他自己一个人生产时他自己的8小时劳动,第二,他自己生产时的所需要的8小时劳动的生产资料。因为一、二的劳动他已经用来雇佣工人了,而他现在的组织生产的劳动,是在一、二两项劳动之外的。
既然一个雇主雇佣两个工人的收益,按照马克思的假设,只是和该雇主自己劳动时的收益相等,只能满足他自己劳动时的基本需要,那么,该雇主雇佣两个工人对该雇主来说,就完全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既然我一个人自己劳动,就能满足我的基本需要,我雇佣两个人劳动,反而要失去一些原本我不用失去的东西,我又何必多此一举,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样看来,按照马克思的假设,资本家应该是慈善家才对,因为他在雇佣两个工人的时候,他不仅让两个工人的以前没有价值的无用体力耗费变得有价值了,让工人能够利用自己以前无价值的体力耗费来养活自己了,同时资本家自己还付出了以前自己劳动时不需要付出的劳动,而且这种劳动没有任何回报!偶,那资本家能不能再多沾一点剩余价值,给工人的不是4,而是2或者3呢?自己占5、占7.试问,此时,资本家还能雇来工人吗?工人不傻,他这样的只获得2或者3,不是在自杀吗?
看,马克思原本想论述资本家的贪婪,没想到,他却把资本家描绘成了慈善家,一个牺牲自己成全工人的大善人!
而至于马克思在以上的那句话后说的“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产品”这句话,看来似乎也没有进一步分析的必要了。既然一开始的投资,比如雇佣两人,对贪婪的资本家来说,都是一种赔本的买卖,他又何苦去雇佣更多的人?按照我们以上的分析,看来,按照马克思的推理,资本家雇佣三个人,他才能换来他以前自己一个人劳动时的满足。好辛苦啊,资本家,为啥我不自己一个人劳动就行了,犯得着用雇佣三个人的办法来换我一个人的劳动?
好了,为了赚钱,只有多雇人了,雇四个以至于六七个?于是,我们不得不问一下马克思,资本家雇佣那么多人,他的预付资本哪里来?既然他已经有那么多的预付资本了,他已经可以过上那么好的生活了,他又何必费神费力,把自己的钱用在前途未卜的投资事业上?难道马克思不知道投资会赔本吗?而资本家既然已经过上了更好的生活了,他还要投资,冒着风险投资,他不是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的慈善家是什么?尤其是他雇佣三个人、四个人的时候,他是真正的在帮助工人解决生活问题。
马克思本意是要批判资本家的,他在批判资本家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忽略资本家对生产的贡献,忽略资本家的劳动,而他的这种忽略,却恰恰让我们看到,他不是在批判资本家,而是在表彰资本家,马克思资本家变成了他不愿意看到的慈善家!而马克思之所以会犯这样的错误,关键原因就在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大约的确是一窍不通,这不是危言耸听,一个连一天的实际生产都没有组织过、参与过的人,如何能摆脱纸上谈兵的痼习呢?
草作于 2015年12月2日早 于从吾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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