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共组织目标的多元性,使得组织规则设置者(组织高层管理者)本人的利益与规则设置以及组织绩效表现为非线性的复杂关系。因此,公共组织的内部规则时常表现出一些明显的不确定性特征,如在分房、评先、职称评定以及提职等方面的规则设置中,就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而这些原本属于“非例外”规则是与组织成员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它的不确定性的负面效应表现在许多方面,但直接的负面效应是使组织成员的理性预期转向理性的不可预期,最终会破坏组织的实质性意义。为此,笔者针对本文的命题做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必须从多方面、多渠道且有效地限制和约束组织管理者,以确保公共组织绩效的提高。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