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人及一切生物,都要有利益才能生存发展。而一切利益的获取,都会产生相应的耗费。因此问题就来了:某些人某些群体所获取的利益所产生的耗费,是不是他们自己来承担?如果不是,则又由谁来替他们承担?这是经济的核心问题。
按理,任何人取得利益所产生的耗费(所排泄的耗费),应该由他本人(本集团)来承担,不能由别人替他们承担。但是人类社会的利益关系的复杂就是这样,即利益者不承担相应的耗费,而承担相应耗费者又不得利。比如,某些人从某种物品的生产中获利,但他却不承担治理生产这物品时所产生 的各种生态污染的责任,而污染又导致某些人收成不好或患病,致使他们承受一定的代价付出---贫穷或患病需要付出治病的钱财。如果这些受污染的人不能把这些代价付出的耗费再转嫁给别人(比如他无法获得相应的或超额的补偿),则他就是最弱势的群体。因此,社会上所谓弱势的群体就是承受别人转嫁过来的耗费,而自己又无法再把这些耗费转嫁别人,这是最终(后)的耗费接受者。如果是强势者,他之所以强势就在于他能够把自己取得利益所产生的耗费转嫁给别人,这是因为它强势所以才能这么做。
根据这个理论我们来解释一下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是为工人利益而说话,为普通老百姓说理。其意思就是这样,即马克思维护这些弱势者的利益,反对强势者将他们的耗费转嫁给别人。因此,马克思的理论,其实就是关于维护社会最终(后)耗费承担者的利益。从这个意义来说,马克思还是不错的。只不过,他认为资本家把自己的获利所产生的耗费转嫁给工人了,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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