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社会主义,有一个基本评判标准,那就是:我是否主宰了一切。譬如,我的生产组识,我的发展条件——这当然又包括教育、医疗等等方面的费用,我对个人财产也即社会财产总和构成的一个专有部分的使用,以及对社会生产力总和的占有,等。
社会主义初级社会就是如此,就不要说高级阶段了。
“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按照预先商定的计划,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专有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联合劳动者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劳动时间在社会中的分配,精确地调节着各种职能同各种需要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占的份额,同时也是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的份额。在这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
——法文版《资本论》第58-59页。
如果,不是如此,那怎么是社会主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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