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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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5)——“商品价值”是对人而言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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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5——“商品价值”是对人而言的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商品价值;权利

五、“商品价值”是对人而言的

我们讨论的“商品价值”并不是指物品直接满足主体需要的这种单一的客体与单一的主体的关系(因为直接满足主体需要的叫做消费品而不是叫做商品)。“商品价值”只是表现人们拥有某商品因而具有了换取其他商品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大小是一种反映商品交换关系的经济学量,它只能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由供求双方的博弈来确定。特别要注意的是,世俗所说的商品交换并不是指不同商品之间自己会跑到市场上去进行的交换,而是指两个不同商品所有者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正如列宁所说的:“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表现着各个生产者之间通过市场发生的联系。”[列宁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12页。] 马克思曾说过:“财富作为价值,是对他人劳动的单纯支配权。”[46(上),486] 当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他人劳动在比较和衡量时,也是要用市场决定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来表现。因此,商品交换就是人与人交换各自所拥有的劳动关系,这是相互的相对关系。也因此,马克思把“商品价值”看作是一个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范畴的这种认识是值得肯定的。商品对其所有者不过就是一个他所拥有的劳动的载体,可用于交换别人商品的一种工具而已。因此,我们看到,“商品价值”,是人因拥有某个商品而具有可以交换其他商品的权利的化身。“商品价值”也就表示了其所有者的一种所有权的权利。对自己商品的所有权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为的是可以方便地用于交换别人的商品。因为交换涉及交换双方的利益关系,这样一来,一个商品它表现有多大的交换价值(即“商品价值”),就要得到需求方的认可(相互评价、认可)。也就是商品所表现的“商品价值”是一个包含供给和需求在内的综合概念,而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面的在生产领域或消费领域内早已内在于商品体的静止的先验的存在。“商品价值”只存在于商品交换之中,离开了商品之间的交换,就谈不上“商品价值”。马派经济学者的一个根本失误就在于没有认识到这个关键点。“商品价值”是表现商品所有者的权利化身。这种商品所有者的权利的大小是可以用其所拥有的由市场决定的社会有效劳动量的大小来表现的。

我们知道,一切现实的使用价值或者说一切现实的物质财富,归根结蒂都可以由人用劳动来取得的。人们占有了多少“商品价值”(有效社会劳动),就意味着有可能占有由同样数量的“他人劳动”所取得的物质财富。“商品价值”对他的意义就是他要用他自己具体耗费多少劳动(代价)生产出的产品,才能把他想要的别人的劳动的产品换回来。交换的代价当然都是越小越好,也就是要使自己具体的劳动在市场中转化为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的转化率(即劳动的社会有效性)越大越好。现今几乎所有一切现实的使用价值物都可以用人类劳动来表现的,对劳动的支配权就是对用劳动表现的使用价值的支配。拥有“商品价值”就是拥有一种支配权——支配由市场决定的有效社会劳动的权利!人们占有了一定的有效社会劳动,就有可能满足他们相应的各种需要!从根本上说,人们在生产的时候,他所支付的仅仅就是他自己的具体劳动或者归他所有、由他支配的有效社会劳动。人们在交换他们的产品的时候,所要互相计较各自的经济利益的得失,归根结蒂就是要计较他们在交换前后归自己支配的有效社会劳动的变动。欢迎挑错、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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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价值 商品价值 权利

沙发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6 17:07: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商品价值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出现而出现的。正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商品的社会关系,才使产品转化成为商品,并因此才有了商品价值的表现,离开了这种交换关系,商品价值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价值是个历史的范畴,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物,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商品的关系才赋予商品的一种社会属性。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价值的产生首先要依赖于商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或效用);其次要依赖于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可见,商品价值本身并没有独立的存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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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qi509 发表于 2018-9-16 17:52: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商品价值”只是表现人们拥有某商品因而具有了换取其他商品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大小是一种反映商品交换关系的经济学量,它只能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由供求双方的博弈来确定。“——————你的这句话已经彻底否定了劳动价值论。

请记住:劳动价值论属于哲学范畴。商品价值属于经济范畴。劳动价值论解释不了你上面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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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6 21:24: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qi509 发表于 2018-9-16 17:52
”“商品价值”只是表现人们拥有某商品因而具有了换取其他商品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大小是一种反映商品交换关 ...
人们对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理解,请参阅《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1)——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我要谈的是“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它与你所认同的“劳动价值论”完全是两回事!劳动价值论只有回归原有的劳动只是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的原意上(即“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尺度,但是它本身是没有价值的。”[20,208]),才能与时俱进重新焕发出生命力!
只要坚持生产领域中的耗费劳动创造价值论,就无法将市场交换中的供求分析引入,必然导致对商品价值理解的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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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7 17:11: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6 21:24
人们对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理解,请参阅《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1)——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 ...
劳动价值论发展史上的斯密、李嘉图都有过不是把商品交换价值看成是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创造”出来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的观点。商品交换价值只是起点形态的劳动在市场交换领域中经过社会评价后才确定其社会的有效性。“确定两种不同劳动数量之间的比例常常是很困难的”,从而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25页。] “对劳动的不同性质所作的估价很快就会在市场上得到十分精确的调整”。[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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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qi509 发表于 2018-9-17 19:01: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6 21:24
人们对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理解,请参阅《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1)——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 ...
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劳动价值论属于哲学范畴。商品价格范畴。

劳动价值量化转化为价格后就与劳动脱离了。其商品包含的劳动价格在市场上随需求与竞争在不断的变化,就与其劳动的价值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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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8 10:38:2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qi509 发表于 2018-9-17 19:01
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劳动价值论属于哲学范畴。商品价格范畴。

劳动价值量化转化为价格后就与劳动脱离 ...
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理解”。你甚至已经把它看成是会计学范畴!你只需要成本、价格、利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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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zhengyr 发表于 2018-9-19 11:14: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由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商品价值”本质是商品所有者所握有的商品的交换能力的大小,它是对商品所有者而言的。这种商品交换能力的大小本来并不是静止的先验的存在,但好像表现为是商品的天然的社会属性,如马克思所说:“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23,89]这就是有人老是见物不见人的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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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hengyr 发表于 2018-9-20 10:02: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正确指出:“实际上价值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在物上的表现,它的物的表现,……人们同他们的相互生产活动的关系。”[26(Ⅲ),159]当马克思把商品价值看作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时,就表明“商品价值”并非是人们劳动的某种产物,而只是社会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有效性评价的某种量。马克思明确反对把商品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是物的属性的作法。他指出:“把价值变为某种绝对的东西,变为‘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26(Ⅲ),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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