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孙艺在2006-1-23 18:42:00的发言: 我个人认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根源在于两个制度:户籍制度和现行土地承包制度下的使用权流转.前者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我们知道,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也是提高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深度的一个重要途径,可以说,这方面限制了农村广度上的发展;
农业企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是同一个过程,农业企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土地的规模化利用,而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分散的小农经营,所以,我们要探索土地承包制度下的使用权流转的新形式.可以说,这方面限制了深度上的发展.
可喜的是,对于这两个方面,现在都在改革,探索.
以上的看法非常粗糙,不成熟,希望各位不吝赐教!!
中国农村的落后状态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不应当认为这样一种客观事实的制度决定的,或许人们应该改变一下认识路径:从这样落后状态出发来认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这种制度存在的土壤,这才符合制度是内生的基本原理。进一步说,现在农村的落后固然与过去几十年的制度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是首先并不能认为没有这些制度中国农村就能会比城市更发展,而这些制度及其变迁是不是也对农村的发展有其值得肯定的方面?潘维的《农民与市场》或许能有所启发。其次,毋庸置疑,计划体制对于农村的发展是不利的,但是这样一种制度又是和整个国家的发展战略的选择以及发展的内在矛盾有着更为根本的关系,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仅仅改变制度显然也是不够的。
或许我们更应该看到,制度创新本来就是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当代中国农村的制度创新存在种种障碍,但是我认为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户籍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我们或许更应该问,制度创新的基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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