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相应健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附件中是最新条例,报税需要对照该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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