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几千万工薪族开始向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一场潜在的博弈已经开始。
租房者想获得每个月1500元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额时,需要把房东的名字、身份证号、住房地址等信息交给税务局。这让房东担忧自己可能会被税务局查缴出租房屋的税收,因为目前现状是,很多房东出租房屋没有去交税,少数房东甚至不希望房客扣除租金个税。
税务局也面临两难抉择,如果循着上述专项扣除信息去严格征税,将面临租房者和房东税收优惠条件。
根据现有法律,个人出租房的租金收入缴税涉及多个税种,这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施正文表示,个人出租住房有不少优惠政策,比如个税实行10%的优惠税率,房产税减按4%来征税等。而不少地方为了简便征税,将几个税费打包,对月租金收入实行比较低的综合征收率。
目前不少地方实际上对房租收入采取综合征收率,各地设置并不一致。比如北京、上海等地按5%来征税,也有一些地方根据租金收入不同,设置了4%~8%的不同征收率。
一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地方实行的租金综合征收率远远低于跟国家各个税种法定税率,租金的实际税负比较低,因此房租收入纳税问题不是税负轻重,而是要不要交税。
“短期可以提供免税优惠政策。但从长远来看,应该对我国财产税制进行改革,改变目前繁琐且落后的税制,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税。对个人出租房屋收入是否缴纳个税,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基本减除费用,让大部分出租房屋个人可以不用缴税。租金是否缴纳增值税维持现有月租不超过3万元免税政策。”施正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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