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经济学可以假定人们对具体的事物具有偏好,为何不可以假定人们对各种信念也有偏好。暂且不考虑信念灌输的问题,即假定对信念的偏好如同对具体事物的偏好一样是内生的,那么只要行为主体在面对各种信念选择时,可以自由的选择他们愿意相信的信念,并在各种信息中筛选出那些可以支持他们所选择的信念的信息,以巩固和论证自己所选择的信念。任何信念选择都应该属于理性选择。因为其依据偏好选择了信念,并选择相应的信息支持这一偏好以实现效用最大化。
无论是对何种群体进行A信念灌输,我认为对于灌输者和被灌输者而言都是理性的。被灌输者,一个先验的概念是,任何人都需要一种信念,即使宣称自己什么都不信,至少持有“什么都不信”的信念。那么,也就意味着即使在没得选择的状况下被灌输,被灌输者也至少可以在“什么都不信”和A信念之间进行选择。如果有的选,则是在A、B之间进行选择,只要他选择A信念,即使是被灌输的,也意味着其形成了对A信念的偏好,其必然会选择信息支持这一偏好,那么也应该是理性的。对于灌输者,灌输本身是支持信念选择的一种行为,即灌输这一过程本身必然带来效用,所以即使没人信,其效用也会增加。
如果灌输者的目标不是信仰问题本身,而牵涉到信仰领域之外的物质利益,那么灌输者选择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内容的说服,同样是理性的,因为其目标不是让他者形成信仰,而是让他者为自己的目标服务,而信念一旦形成,如果意欲纠正就必然遇到他者认知调和的障碍,所以依据对方的认知来进行说服才是理性的行为。被灌输者并没有改变信念,而是因为对方提供了支持信念的信息,从而愿意为其服务,当然也是理性的。说了半天,绕口令的感觉。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