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说去,你还是混淆了支出法与收入法(真地不晓得你是否理解支出法与收入法是不同的、分开统计的方法)。
G是政府支出,不是政府收入。同一笔GDP,如果支出法G>0,“年年收,年年不见有人得”这种说法就一定不总对!政府不支出吗?政府支出做什么去了(如果这种问题也要大费心思,经济学恐怕白学了)?资本主义国家一样会搞财政赤字政策。政府支出难道非要直接送给要素提供者作他们的“收入”吗?政府支出如果用作投资,NI就不会因为这种G直接增加。政府可以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可做的事很多。
如果间接税全额又分回到了某要素提供者手中(这种情形几乎一定不会发生),NI就一定不变!
牛角尖如果一定要钻,就先放一段时间。以后就不会再钻了。
(这个问题就到此了,如果你一定坚持自己的想法,任何人都是没有办法的。测量一座山的高度,从上往下量与从下往上量理论上是一样的。但测量的过程中,你一会从上往下量,一会从下往上量,并非说山的高度是你测的那个高度,我们也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