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万岁大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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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讨论]间接税为什么不计入国民收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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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2-23 22:5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说来说去,你还是混淆了支出法与收入法(真地不晓得你是否理解支出法与收入法是不同的、分开统计的方法)。

G是政府支出,不是政府收入。同一笔GDP,如果支出法G>0,“年年收,年年不见有人得”这种说法就一定不总对!政府不支出吗?政府支出做什么去了(如果这种问题也要大费心思,经济学恐怕白学了)?资本主义国家一样会搞财政赤字政策。政府支出难道非要直接送给要素提供者作他们的“收入”吗?政府支出如果用作投资,NI就不会因为这种G直接增加。政府可以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可做的事很多。

如果间接税全额又分回到了某要素提供者手中(这种情形几乎一定不会发生),NI就一定不变!

牛角尖如果一定要钻,就先放一段时间。以后就不会再钻了。

(这个问题就到此了,如果你一定坚持自己的想法,任何人都是没有办法的。测量一座山的高度,从上往下量与从下往上量理论上是一样的。但测量的过程中,你一会从上往下量,一会从下往上量,并非说山的高度是你测的那个高度,我们也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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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2-23 23: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就影响要素提供者最终可支配的报酬(收入)来说,间接税与直接税的作用是同向的。只是人们在收入的层次上作了人为的区分。

直接税你何以安然接收,非要抓住间接税不放呢?政府没有税收,何来支出?

如果谈及“可支配收入”,按你的意思,你也必须抓住直接税,必须追拿直接税说事。你在前面的讨论基本不提直接税的事,说明你还没有将你的原则贯彻到底(希望这不是因为你不了解你的原则究竟是什么,不过我确实相信你不了解别人的原则)。你如果真地坚持你的说法,就应该将直接税与间接税合在一起说事,要知道,“可支配收入”才真是“国民”可“享用”的收入(也是你最应该关注的收入)——别的扣减收入的项你为何就置之不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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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2-23 23:1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如此担心政府的“非为”,为什么不担心其他非政府组织的“非为”呢?其他减少国民可支配收入的项目难道比间接税更可靠?

你能谈谈从GNP如何过渡到DPI的吗?项目说的越详细、越全面越好(当然不可能穷尽)。如果这个问题你始终避而不谈,这个问题就没有一点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了。不是不愿意讨论,而是没有讨论的基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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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中国人 发表于 2006-2-23 23:1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说的还是不对!

政府的税收,要有去向,你说是国家投资了,那么国家投资的收益归谁,那么这笔收入就属于谁,就比如中国的三峡工程吧,受益人是在三峡工作上班的人,和通过电力费用补贴而降低电费的广大的受益民众。也是有归属的。

中国政府的税收政策明确指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运作的支出,比如公务员的支出,属于工人的工资,因为他们也是工人。作为公共投资的受益人,是人民大众,仍然有所有方向。

但是,西方经济学的第一天就告诉你,说政府税收中的间接税,即9%找不到地方了,我也不用告诉你用在什么地方了,其他的税,我可以告诉你,比如养老、比如医疗,比如国防,但是,这9%的GDP的间接税,咱们谁也不要问了,政府没收了,不过没收了也没有收益人。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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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中国人 发表于 2006-2-23 23:2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说了半天,就是一个目的,政府的间接税,给谁了?其它的,我从宋承先的西方经济学中找到过对应的项目,但这个,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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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2-23 23: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是“国民收入”,就找不到地方了?照你的说法,你能说说,直接税能找到地方吗?

你如果你不肯回答这个问题,谁也找不到答案。

愿意的话,请参见一下国家统计局关于GDP核算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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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2-23 23:3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还是没有回答如何从GNP到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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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2-23 23:3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你对以上两个问题不做任何回答的情况下,不再回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3 23:43: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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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中国人 发表于 2006-2-24 09:0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问题你还是不明白,你说的是一系列的公式问题,我知道这是传统经济学教科书上都有的。所以我不太想回答,因为我的观念和他们不一样。而且我的问题并不是想说,国民收入就一定为自己个人所支配,你说的个人可支配收入,我会计量。但是倘若不是个人可支配收入,而是公共产品,那么也应当是国民收入。

比如说吧,有一个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全体学生去勤工俭学。共1000人,每个人捡了100斤花生。但是回到学校后,每个人要交给教务处10斤花生。而且年年如此。假设没有其他的外在部门,现在说了,全体教职员工加上学生的总收入是90000斤,因为有10000斤让教务处收走了。这样的说法,我是不服气的,因为教务处不能设一个仓库,天天保管,谁也不许动,烂在那里。而且年年如此,谁也得不到,这个教务处离打倒也不远了。要它什么用?浪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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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anabc 发表于 2012-6-17 20:17: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ark 新手表示好多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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