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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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描述的内容是2003-2017各省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万美元)的数据,数据来源主要是通过各省各年的《统计年鉴》中获得,除以下特殊情况:
1.西藏由于数据缺失所以剔除;
2.吉林省2017年数据不在统计年鉴中公布,数据来源http://www.fdi.gov.cn/1800000121_33_10235_0_7.html;
3.四川省2017年数据不在统计年鉴中公布,数据来源《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报告(2018年)》;
4.新疆的数据来源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原因在于我发现新疆统计局的官网只能点进去2016年的统计年鉴,不知道为什么找不到其他年份的...也可能是我蠢...);
5.宁夏的统计局网站好像不太稳定,一直点不进去,所以没找到统计年鉴,数据来源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标红色的数据是“实际利用外资”,而不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分别是2015年,2003年-2006年五个数据)真的没有找到,大家下载的时候可能要考虑处理一下,当然如果有找到其他的可靠来源也可以分享一下0w0~;
6.福建省的数据中可能大家都会发现有两个统计口径:一个是全口径,一个是历史可比口径,两者的差别我搜索了全网看到的(自己觉得比较能理解但不能确定是准确的)答案如下:------------------------------------分割线----------------------------------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51188181.html
一、关于历史可比口径:
1、历史可比口径,就是按老口径的意思。非百度词条说的统计学里面的什么价格价格变化之意。
2、老口径是商务部以前使用的统计方法。简单说就是统计外商投资额以项目总投资(对于合资企业为其中外资部分)为准。而新口径是以项目注册资本为准(外资部分)。之所以要使用注册资本作为标准,主要是注册资本有更规范的程序保障,更能客观反映实际利用外资情况,而且也有利于缩小我国过大的外资投资数字造成的国际不利影响。
3、由于注册资本一般都是小于总投资额的,采用新口径计算,会导致利用外资额数字变小,很多地方政府不太喜欢,同时也不利于和以前对比,所以地方政府更喜欢老口径的统计方法,但一般会说明是历史可比口径。对于用新口径统计的,一般注明“新口径”字样。
二、关于实际利用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是相对于合同利用外资、总投资、注册外资等来说的,这几个指标制定相对宽松,尤其是合同外资,往往水分比较大,最后真正投资的金额才是实际到资。实际到资才是是真金白银,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验证的,因此,最能反映外资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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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的是全口径数据,大家可以再斟酌一下!
7.广东省和云南省都有对自己数据的口径做备注,这里我也备注一下:
【广东省】
注:1. 2002年起外商直接投资统计口径调整,企业投资总额内的境外借款只包括外方股东贷款。
2. 2004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统计口径作了调整,与2003年以前的年份不可比。
3. 2004年起签订项目数、合同外资额、实际利用外资不包含对外借款。
【云南】
注:2016年起实际利用外资数据为新口径
最后:各省的年鉴还真是各有各的特点TT整理得要吐血了
有问题大家随时提出鸭~~!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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