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产市场的一般本质、规律
地产的一般本质就在于土地商品化,土地在地产生产与使用属性中决定了地产的在交易中的基本特性。生产、生活土地固定于地球表面,不能改变面积与相对位置。具体土地对于交易双方具有绝对的位置与面积的垄断性。其交易价格也就具有绝对的唯一性,不能达成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出清。需求方与供给方因此不能平等、对称。同时土地的使用者在具有一定的土地时,其对土地的使用需求也就出现满足。消费的认知是随着人的实践范畴发展而发展的。
地产市场的发展是随着地区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即市场主体对于土地的使用构成土地的价值变化,或者说土地的价值实际是由此方土地上人类劳动行为创造的。土地上经济活动越活跃,其价值就越高,反之其价值就会下降。土地具有双重使用价值,土地的使用空间价值即土地所承载的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与土地的属性价值,即土地的地质、地理、气候等使用价值。土地的基本本质是空间,是人民生产、生活的物理空间。土地价值本质是其空间所承载的人民生产、生活的社会必要劳动。其价值量随着承载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减而涨跌。土地对于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及矿业,科学研究等的价值是附加使用价值,随着其空间所含物质改变而改变。
由于时空是不需要创造的,所以时空的价值就是独有,也是所有权的独有。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与时间对于价值的衡量是本质的,劳动价值论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转化为必要的生产空间是等价的。在劳动价值论发展的历史上,解决地产问题,实际是要在价值论上进行一个革命性的发现,并在制度上进行革命性的发展。
生产力的分布构成其价值链,这个分布必然在时空中构成一定的物理结构。计量价值实际可以转化为计量时空,由于物理学上时空可以以运动转化,所以价值的计量最终可以完全归结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因此我们将人类的能动性所内涵的本质发展能力量化为劳动时间。
如果科技发展能够在根本上解决人类的质能转化问题,那么就可以解决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