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营业收入957.66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36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4亿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34亿元,净利润6702万元;营业收入下降了97.13%,净利润下降了302.7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66万元,同比减少97.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588.11万元,同比减少 302.74%,基本每股收益-0.6794元,同比减少302.75%。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龙光电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达-940,941,980.61元,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流动资金短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1、(1)所述,本期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由于受到行业波动及光伏新政策的影响,天龙光电主要产品单晶炉、多晶炉的市场需求急剧减少,本期未取得新订单,导致天龙光电本部生产线全部停产。
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191 号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2 日,你公司股价连续 6 个交易日涨停,你公司于 5 月17 日、5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称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等。我部关注到,你公司本部生产线已全部停产,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 年一季度末累计未弥补亏损达 95,665 万元,账面净资产仅为 9,951 万元。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如下问题:
1. 请结合市场整体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内部经营等因素补充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 请结合公司停产事宜核实说明是否按照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1.11.5 条的规定,至少于每个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 请补充说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4. 请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5. 请结合近期接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6.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在 5 月 2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