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35290 发表于 2012-7-24 10:28
你把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混在一起了,但是交换完成不了,所谓作为交换来使用的价值就不存在。占有者大量生 ...
确实,把狭义的使用价值和广义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分开确实有助于理解,但是请不要忘了,可交换性本身就是用途的一种,完全分开是不现实的。
没人需求,交换的使用价值确实为零,在这里不要把需求的概念偷换成狭义的使用价值的那种需求,人的需求不只是吃吃喝喝,还有投资的需求、盈利的需求,非占有者衡量商品价格的时候也不会仅仅看商品的直接的狭义的使用属性,还要考虑这商品的投资属性,很多时候这可交换性占价格的比例要比狭义的使用价值要高得多!
你的最后一句话其实很有道理的,只是你说得出,却没有理解:
商品拥有方的商品交换价值确实派生于别人的使用价值,这比马克思的价格来源于劳动的观点有所进步,但是请注意这“别人的使用价值”不仅仅是消费的使用价值,还包括可能用来再交换的交换价值!
想想最后的奥古斯都、疯狂的普洱茶,你会更容易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