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简单说一说什么是总部经济,老板和财务都没了解过,但是却很实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总部经济招商是一种新型的招商模式,最早起源于上海,目前来说全国很多地方都已实行这种招商模式,为了平衡南北方的差异,东西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通过总部经济的形式是比较好的,企业能享受当地的财政扶持奖励,同时也带动当地GDP的发展。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即不受地域的限制,只需将公司注册在园区内就能享受,基本全国各地的企业都能享受园区的招商财政扶持政策。
其次总部经济是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而来的,而随着营改增之后,总部经济招商开始加速发展。伴随着商务园区、中心商务区(CBD)的出现才被发现的一种经济模式。又因为某一单一产业价值的吸引力,而出现众多资源大规模聚合,形成有特定职能的经济区域,在此区域高端集合,成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模式,在中国称为总部经济,该区域也相应地被称为总部基地或经济开发区或经济园区。总部经济一旦形成,就可以给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外溢效应,比如税收供应效应、产业聚集效应、产业关联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乘数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明显的外溢效应。
为什么有些地区要实施总部经济招商呢?上面也说了,一些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较为贫困的地区,税收财政收入的来源匮乏,财政入不敷出,地方经济水平难以提高,各方面发展受到制约,所以当地政府会实施总部经济招商,这样的模式方便快捷,流程简单,最主要的是企业不用实地办公,只要注册在园区,一部分税收落在当地,那么就会给予企业一定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所以说这是一个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方式。
现目前全国各地有很多地区都在实施这一项政策,有着“魔都”之称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都率先实施了,那么先进的发达的地方尚且都实施,那些更为贫困的地方就更加需要了。比如江苏苏北、重庆等地都是紧跟其后实施的,而且有了明显的起色,毕竟也是实施了十多年之久了。当然有更多的地方都在实施,笔者只是简单列举几个。
江苏苏北的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优惠力度大,政策稳定,如针对企业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为纳税额的一半;企业所得税为40%)大型企业一事一议!
重庆等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差也是不差,稳定性也好,有限公司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30%-5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为纳税额的一半;企业所得税为40%)大型企业一事一议!另外重庆可以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因为是个人独资企业所以没有企业所得税,一般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加上3%的增值税以及0.36%的附加税,且增值税一定程度还有奖励,所以综合总的税率也就在5%左右,对于很多企业成本缺失,利润虚高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此模式合理分包业务到个人独资企业。
对于(I83)一个有税收筹划(2345)的企业来说,(3014)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种模式既不存在虚开偷税漏税,也没有买卖发票的风险,因为随着“营改增、金税三期”的上线,对于企业的税务是监管的越来越严格,越来越透明。总部经济适用的行业也是颇为的广泛,其他现代服务业基本适用,比如建筑、广告、高科技软件、商贸贸易等等。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详细阅读本段数字,关注笔者,我会为您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