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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 【学习笔记】行政调解和仲裁的对象也是民事纠纷。但是,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 ...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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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起来像1268 发表于 2019-8-19 08:58:40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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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和仲裁的对象也是民事纠纷。但是,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经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体现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并没有体现行政机关的意思,行政机关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不能强制执行,即调解行为不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所以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管理中,对民事纠纷的仲裁只有一种,即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到劳动局里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去仲裁,仲裁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劳动局里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具有中立性的社会组织。当事人不服行政仲裁,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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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事纠纷 学习笔记 习笔记 劳动合同 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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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xujingjun 发表于 2019-8-19 09:07: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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