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j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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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主流社会的经济伦理:按人分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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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3-21 22:06:36
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0-3-21 16:43
不搞福利的国家是傻子,搞福利是全利政策:利劳利资,利公平利发展,何乐而不为?
不搞福利的后果是中华民族沦为发达世界的劳工,可见我国经济学支持创新有时代意义。
建议楼主写个按人分配的论文投国内最权威杂志【经济研究】,如果发表了再用记者访谈的形式发表到人民日报去。
如果退稿,大家在这个论坛发愤青类帖子质疑【经济研究】,只到把编辑逼到这个论坛来说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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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觉得发在那个《经济研究》上,还没有发在这个论坛影响大:不仅读的人多,而且读的人年青。
我同意凯恩斯的如下观点:
“在经济哲学以及政治哲学这方面,一个人到了25岁或30岁以后,
很少再会接受新说,故公务员、政客、甚至鼓动家应用于当前时局之种种理论往往不是最近的。然而早些晚些,不论是好是坏,危险的不是既得权益,而是思想。”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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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发表于 2010-3-22 23:15:03
fujo11 发表于 2010-3-21 18:23
再说几句重话:
按人分配并不是要否定按劳分配、按资分配等分配形式,它只是强调按人分配的主体性和基础性。
劳动所有权,只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包括劳动者对劳动要素的所有权及分享因投入劳动要素而来的收入的权利。
劳动所有权,有它的历史意义和局限性,人类社会正在逐渐消灭劳动所有权。试想一下,不劳动也可以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不就是消灭劳动所有权吗。
   要想提出一个多数人接受的理念,最好不要使用多数人不懂的概念去解释。什么劳动所有权?我国有多少人听说过这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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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5-12 11:02:45
数据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02:4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接受中工网采访时表示,当前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工人待遇。张建国称,当前劳动关系矛盾增多,预示着尽快出台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经刻不容缓。

  收入分配已成影响社会稳定重要因素

  张建国分析称,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如“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地区“出租车停运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据前两年的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根据他列举的数据,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全国总工会近期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部分企业经营者抵触工资集体协商

  目前,工人提高待遇最有利的工具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截至2009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24.7万份,覆盖企业211.2万个,覆盖职工16196.4万人。

  但张建国也在采访中坦陈,目前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还存在诸多困难:一是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集体合同会束缚自己,害怕集体协商会带来麻烦,因此有抵触情绪;二是一些工会干部认为自己受雇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无能为力;三是一些职工对集体协商不太关心,自我维权意识还不够。

  ■ 热点

  收入低待遇差导致招工难

  针对今年年初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张建国认为 “招工难”的本质是企业利润在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是一种畸形社会财富分配方式的直接体现,说明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上严重缺乏话语权。

  张建国称,全总已经注意到,出现“招工难”的企业一般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普通职工待遇低主要表现在劳动时间长、收入水平低以及工作条件差,“一些企业超时加班已成为普遍现象,特别是有些外贸订单类企业,在生产旺季,普通职工一天要工作10至12个小时,每月加班超过法定的36个小时的现象也比较多。”

  根据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占89.8%。收入方面,2005年广东省总工会调查显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超过一半的进城务工人员只能靠加班加点获取更多一点的工资收入。

  本报记者 李静睿

  ■ 链接

  20省份年内调最低工资

  今年1月22日,江苏率先宣布,自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涨幅约为13%。之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东等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4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季度有7个省份已对最低工资标准做出调整,其中,最高档平均调整幅度达17%左右,还有20个省份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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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0-5-14 2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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