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snet163com 发表于 2019-8-28 22:45
任何一种科学建立之前的文明,都会存在原始文明的特征。中国的古文明因为延续至今未曾中断,所以积淀深厚 ...
以下是我几年前写的内容:
《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按照《中庸》的意思,在一个人还没有表现出喜怒哀乐的情感时,心中是处于一种平静淡然的“阴阳平衡”状态,现代心理学认为一个人由于无欲无求的“平衡态”,各种情绪以及动机处于“未发”状态,所以叫做“中”,但喜怒哀乐是人人都有而不可避免的,因人是动态的,不断要在与环境互动、交换,在这个过程中会与环境发生价值差距、偏离、产生涨落,所以,为了重新回归平衡的相对“静态”,就会产生新的需要,比如,饥了食、渴了喝、困了睡、体温发热需求降温回归“健康”状态,在这里《中庸》之道与《道德经》之道是一致,形式上都是“低者举之,高者抑之”、“反者道之动,
动(老子是用弱,但非一般)者道之用”,只不过,在倡义上老子的道之动以“弱”的状态进行“软着落”的反向调节,以达到“中”、“静”的状态。就是说这种表现出来符合“中”和“平衡”的节律的运动,这就叫做“和”。二者协调和谐,这便是“中和”。
《荀子宥坐》篇记载孔子在鲁桓公之庙,看到欹器,有感而发的故事。夫子问守庙者:“此为何器?”守庙者曰:“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听说过“宥坐之器,虚则欹(倾斜),满则覆。”于是让弟子注水试验,可见“中则正,满则覆,虚则欹”。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这里说的“虚”和“满”都是两种极端倾向,宥坐之器因而产生“倾斜”和“倒覆”的现象,只有“中”才能正,正才不会倒覆,所以“守中”便为君子之道。
相对于社会而言,人人都“守中”达到“中和”的境界,大家心平气和,社会秩序井然,“国泰民安”了。相对于自然这种中和表现出来就是风调雨顺,日月交替阴阳恒常。否则,就是“硬着落”的“强动”反向调节,这是对不道的当权者的暴力反抗,乱世出现就有拨乱反正的必要,消除混乱局面,恢复正常秩序。估使乱象扭转,归于正道就是人们的义务,孟子在这方面给予支持,正如《阴符经》所说:“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了。可见,中庸的提倡也是要人“无过无不及”,而作为重点的“无过”实也是老子所说的“无为”,即遵道无违,或顺道无妄为!而这也是《阴符经》所说的“至乐性愚,至静性廉”之理,中华古今文明道统一以贯之!
以上都是从倾向微观层次对自我意识与客我的合一,而客我体现为从小我(本我)向大我(超我)扩充的分析。
从自我意识与社会超我(社会客我、物我)的角度看。
《道德经》第九章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娇,自贻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 意思是说:“办事过于抱持追求盈满的状态就容易过度了,不如适度就停止;把铁器磨得过度又尖又利(这里也可以形容过度显露锋芒)了,锐势就难以保持长久。金银财宝、难得之货装满高大的厅堂过于公开对外人显示而追求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可能无法长久守藏了,因为,过于显露就容易被人知道,诱惑勾引起来别人的贪欲占有之心从而也容易引来盗贱的窥盗;如果到了富贵而又骄横的程度,那就是更加给自己留下了祸根,人类就是这样的物种,对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比自己好的人总是会有心怀怨恨之心,因此,拥有金银财宝、难得之货本来就容易若人妒忌,如果,富贵而又骄横的程度与拥有的金银财宝、难得之货是甚至取之无道的话,就会引起人们的仇富之心。所以,事情做到的圆满的程度就要懂得含藏收敛应该适度停止了,才不会引来灾祸,只有这样,才可以符合价值规律的法则持而久之的持续性发展而实现整体的效用(益)最大化。 ”
当人从自我意识与“本我”关系的自然人角色转换到“社会人”的角色时,心有组织、心有国家、心有社会的“客我”即遵循道德仁义的“超我”就体现出来了。一个人起初可能只是考虑自我意识与“本我”、供给与需求的和谐同一,当随着个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他(她)所体现的能力己不再满足于作为“本我”的自然人这个小的客我(小我),其能力以个人社会劳动生产力体现并得到的社会承认和回报, 一方面,对己(本我)原来只供自己消费满足生存的产品供给出现了产品剩余,即老子所说的“损有余,补不足”的“有余”。这种产品的“有余”由于相对“本我”己过“适可而止”的限度,达到效用“边际”,这就是说再给自已消费就是过度“淫”了,那么,自己储存起来放着也要占自的生活使用空间,同时也怕过了保质期烂在家里,引起“超边际”的负效用,与其如此,不如交换给他人、社会,以别人生产该产品低点或不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代价“卖出去”,或交换到其他自己相对更重要更有使用价值的“另类产品”,以满足“本我”需求结构的优化或主体更高需要层次的满足,使“总效用”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有余”的产品在交换时价格(A)以相对于社会平均(或相对于交换者)水平的代价(B)但又比自己对该产品生产时付出的代价即价格成本(C)小,即符合C<A<B,在A这个价格范围内,使个人与他人、社会发生互利互惠、双赢、帕累托改进的交集,当个人心中以这个互利互惠、双赢、帕累托改进为目标,常常有这个“交集”时,经济活动中遵循道德仁义的“超我”就体现了,而这也是老子“损有余,补不足”体现,不过,损的是相对本我“多余”的a,补的是社会对a相对的“不足”,而社会把相对主体更需要或层次更高需要的“不足”给予“补”充实现!这也许才是“损有余,补不足”的本质吧!
可见,个人生产力的“超边际”发挥过程和自我更高需要层次追求和实现过程是同时发生的。当人们认为获得产品的交换代价(成本)A<获得的价值B(与当下自身或社会平均水平代价)时,总体的价值资源优化就能得到改进,人们的劳动时间得到节约和空间资源得到优化。表面看来那个生产力超过社会平均水平或超过交换对象的生产力的人(强者)由于愿意“分享”这一“进步”成果,人们都因此得到实惠,社会效益就会出现。而社会常把这种“功德”归之于劳动生产能力更强者,尽管该“强者”的私利目的也得到实现,当社会都怀着感激来看得这种“强者”时,“被尊重”的现象就出现了,用《阴符经》的话说就是“互盗”的原理。而作为一个组织、国家的领导人,也许不一定要有能生产某种单一产品的一技之长,也不一定要有比社会或他人平均水平更高的劳动生产力,但他(她)如果能使组织、社会内部的生产力提高,成本(包括时间与物质空间成本)节约,那么,这个领导人或管理者就是合格的。否则,如果由于其过度谋取“私利”过度“盗取”他人或公家的资源,不愿在互利互惠、协作双赢、帕累托改进状态中谋求“细水长流”的可持续发展,而求“速成”的小利来以公谋私“老鼠仓”了,久之甚至从而导致组织、社会内部的生产力倒退,成本(包括时间与物质空间成本)递增,不符合整体成员的预期,系统就会崩塌分解四分五裂。企这组织领导人的管理应符合此理,人类社会中国家的领导人的管理也应符合此理。
(以上引之《阴符经感悟》第十五章“至乐至静,至私至公”部分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