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4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这是2014年以来财政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针对医药行业的财务检查。本次财政部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选取了77户医药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
重点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第一个特点是覆盖面广,从企业类型来看,包括国内上市企业、民营企业、外资药企、国有企业等;从细分领域来看,包括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疫苗、医疗服务、中药、医疗器械等。
第二特点是“穿透式”检查,检查延伸行业全领域,延伸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涵盖销售费用真实性、成本真实性、收入真实性和价格合理性四个方面。
重点检查内容
二
医药企业自查建议
与以往检查不同,本次检查的内容和时间都全部披露,相当于具体地点明了医药企业的合规关注点,换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理解为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合规操作指南,通过政策性措施指导医药企业如何做到合规经营。
随着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推行,这种针对医药行业的检查很可能在未来趋于常态化,企业也需通过自查的方式来督促业务的合规化。企业自查的主要范围应包括成本、收入和费用三大领域。
成本自查关注点
收入自查关注点
费用自查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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