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规则是由波士顿咨询公司总结出来的,“三”是指在成熟行业中,有影响力的领先企业数量一般不会超过三个,“四”是指在前三个企业中,第一名的市场份额一般不会超过第三名的四倍,该规律称之为三四规则。
工具理解与运用
通过对多个行业的分析,波士顿咨询集团总结出,在一个稳定的竞争市场中,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一般分为三类:领先者、参与者、生存者
领先者一般是指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可以对市场变化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如在价格、产量等方面。
参与者一般是指市场占有率介于5%~15%之间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不能对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它们是市场竞争的有效参与者。生存者一般是局部细分市场填补者,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都非常低,通常小于5%。
三四规则成立,是由经验曲线推出的两个条件决定的:
其一是在任意两个竞争者之间,2:1的市场份额比是均衡点,无论哪个竞争者要打破平衡点,都可能得不偿失。
其二是第三领先者的市场份额小于最大领先者的1/4,就不能有效参与竞争。
基于这两个条件,当市场趋于成熟,每个竞争者的市场份额是其后面一个的1.5倍,而最小的不会小于最大者的1/4,最终体现出三四规则。
三四规则虽然只是从经验中得出的一种假设,没有经过严格的证明,但确实反映了很多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即行业混乱的竞争状况,最终将走向整合,变成少数几家规模较大企业之间的相对稳定的竞争,例如汽车、家电、钢铁、手机行业等,都符合三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