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化失败被黄仁宇叹之:如果成功,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1000年。他把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归之与体制和法制的不匹配性,这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点,然而他有所失察的或许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注定了王安石变法是不可能成功的。
王安石变法,最多只能在细节上有所作为,从根本上,它并非是所谓的在一千多年前就朝着资本主义方向发展,而是朝着所有中国人,一个根深蒂固的情结发展:均田大同。虽然从具体措施中,并没有明显的把均田大同列出来,但其内在精神,无疑是如此。
从青苗法来看: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
这项举措,目的是为了保护下层农民,但实际上却伤害了整体农业效率,毁坏了农业自我调节的功能。因为有国家粮仓的调控,农民或地主就缺少针对性生产的动力,也不会进行自我调节和转运,这跟古代历来把灾荒和饥民归结到不法商贩的囤积居奇行为是出自同一种思路。
而其改革中的重头戏,限制土地兼并,禁止土地流转,就是其中最大最深的败笔。从现代经济学角度看来,按照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只要产权划分明确,具体产权是属于地主还是属于佃农自己,都无关紧要,都同样能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也就是说限田或均田,从国家整体看来,都不可能提升资源的利用率,但是它却确确实实的增大了社会成本,变法要从地主贵族头上动刀,这种成本无疑是巨大的。
中国史学家往往喜欢把历代王朝最后的崩溃,都归结于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流离失所,其实这都是社会经济衰败的外在表现,而非内在原因。在一个运转正常的社会下,土地会不会朝着兼并严重,农民日益破产的方向发展呢?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中国古代农民绝非傻子,他能自我掂量是卖掉田地当佃农生活的轻松,还是保住几亩薄田,自耕自种更加保险。只要不是强买强卖,出于自愿的土地交易绝不会是导致农业经济倒退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如果拿来与他的本家兄弟王莽一起相提并论,会更有意思。他们的内在精神其实都是一样的,保护农民婢女等弱小群体,限制贵族地主强权,以此来达到大同盛世。
王安石的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王莽变法中:他不但提倡限田,而且还要恢复井田制(也就是王田制或曰国有土地制)。除此之外,王莽还按照《周礼》,企图实行西周的“官商”政策,由专职官员代表国家对工商业和物价进行控制,主要的经济部门与物资由国家专营、专卖。结果是官商的弊端显露无遗,把社会经济搞得一团糟。
此二者的变法,确确实实的击中了商人的要害,打击了上层阶级,但是农民会不会因此而得利呢?不可能,他们的打破垄断完全是反市场而动的,没有人能从中得到好处,出了那些新增的用来管理市场的官员。
列举到这里,一个我们极其熟悉的制度就呼之欲出了,黄仁宇在评论王安石变法时说:王安石的很多经济思想和社会见解,与古人远,而与今人近。这不就是我们一百年前一门心思要搞得共产&主义吗?平均地权、控制物价,实行国营。难怪列宁当初在受到其他政治家理论批驳的时候要一拍大腿,说还是中国人聪明,十一世纪就有这么伟大的改革家,看来我们的革命有搞头。
当然,无论是老马的共产&主义还是王安石的变法,最终都失败了。对于前者,我们可以说是由于官员有私心,民众觉悟低,所以搞不起来,而后者的失败,自然也可以归于王安石变法启用的“都是奸佞小人”,或者也可以再拉一些天灾人祸,拉一些宫廷斗争等细枝末节的事来使之复杂化、模糊化,然则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审视为什么王安石变法如此激进深刻,却又绝不可能真正提升社会效率,则是很少有人思考的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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