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前455-前395)战国时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主张“尽地力之教”,通过“治田勤谨”,发展农业生产。实行“平籴”政策以平粮价,“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汉书·食货志》),,开后世均输、平仓法的先河。其主张“行之魏国,国以富强”。又“集诸国刑典”编成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已佚。其言论散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汉书·艺文志》法家类著录《李子》三十二篇,已佚。一说李悝即李克,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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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物之110--李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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