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社会的人治情况
——人类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子?(8)
大禹开创的夏代结束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
在原始时代,十分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原始共同体内的经济关系具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特点。这反映在人们的思想上,就是形成了对共同体内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的公有制观念。我国古代的历史传说以及大量的考古资料表明,在五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母系氏族公社到七千年前新石器时代的父系氏族公社这一漫长的原始公社时期里,财富的公有制观念,一直是人们全部经济活动的指导思想。它表现在公社内部的生产、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无不具有原始的平等和协作的精神。《礼记·礼运》所说的大同社会,即是对原始时代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公有经济关系的描述。它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者有所终,壮者有所用,幼者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到了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水平的提高,物质财富的增多,出现了父权制大家庭。私有财产开始产生并发展起来。随后在父权制大家庭内,逐渐产生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财产的氏族公有制,逐步为家庭公社和个体家庭的私有制所取代。经济关系的这一变革,大大促进和增强了人们的私有财产观念,从而使财富与权力的继承制和世袭制日益巩固起来。随着部落间的战争掠夺和征服奴役的不断发展,战俘逐渐地变成了奴隶。奴隶劳动的进一步被应用,在财富占有日益不平等和贫富分化加剧的基础上,形成了贵族与平民,奴隶主与奴隶相互对立的阶级。《礼记·礼运》所说的小康社会,即是对产生了阶级剥削的私有制社会关系的描述。它说: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圃,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公元前21世纪,产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夏代的村社组织。夏代已有村社和社祀。对社稷神的崇祀表明夏代已进入了血缘联系基础上的地缘组织,即农村公社时期。夏王朝已形成某种规模的统治机器和制度。国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产生了。史载夏代有牧正,车正、庖正等官职。《礼记·明堂位》有夏后氏百官之说。国家的刑律制度也就同时产生了。《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可能夏代已有了最早的刑律和牢狱。在经济上,夏代实行五十而贡和钧一的贡赋制度。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夏代已开始以事鬼敬神的宗教观念取代原始的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礼记·表记》说: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史记·夏本纪》说:帝孔甲立,好方鬼神。夏代的统治者者开始利用宗教观念为其政治统治服务。在夏一代,开启了我国古代文明时代的大门,建立了第一个统治制度,实现了变原始公有制为私有制的历史性变革,完成了原始公社向奴隶社会的过渡。这一巨大的社会变革,深刻地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公有和均平的经济观念,确立了打有深深阶级烙印的私有财产观念。
夏代是我国进入金属时代的开始。夏代已有金属制器。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中,由于缺乏有关夏代物质文化的佐证,人们一直怀疑甚至否定这些传说和记载的可靠性及其文化历史意义。自50年代以来,我国大量的考古发掘资料有力地证实了夏文化的存在,迄今在黄河流域夏文化考古区出土的铜器,包括仰韶时代、龙山时代和夏代的器物共三百多件。这对如实地估量夏代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是有重要意义的。
夏代的农业已有一定的发展。夏禹治水和整理沟洫的传说,表明夏代已懂得了水利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并建立了相应的水利设施。为适应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当时产生了我国最早的天文历法,即夏历。
考古发掘还表明,夏代的手工业亦已有一定的发展,如制陶、制车、纺织,尤其是制铜业的出现,使手工业开始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发展和分工扩大的基础上,夏代出现了最初的城邑和市集。《尚书·汤誓》说:率割夏邑。夏邑是夏王朝的统治中心,也是最初的城邑。随着经济的发展,夏代的私有观念和阶级对立进一步加剧,这表现在夏王朝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财产和权力所进行的斗争日益频繁。
《尚书·甘誓》记述夏启征伐有扈氏的誓词说: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社神是守护地域的部落神。战争中用命者告慰于先祖,不用命者被刑于社神。这是最早的宗庙与社稷相分的观念。对社稷神的崇祀表明夏代已进入了血缘联系基础上的地缘组织,即农村公社时期。
以上可以看出,在夏朝,已经行成了国家。国家是奴隶主和贵族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自然就要用法律来统治奴隶和平民,从而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人治的社会。从此,中国人民服从自然规律的无为而治的社会变成了人为而治的社会。人的社会变成了非人的社会。
公元前16世纪,居住在黄河下游的商部落强大起来,灭了夏王朝,建立了比夏更为强盛的奴隶制国家--商王朝。
商代是我国奴隶制发展的全盛时期,奴隶劳动被进一步应用于各生产部门,创造了我国青铜时代的灿烂文化。
商代的农业已发展为粮食、桑、麻等多门类、多品种的重要生产部门。据《汜胜之书》载;有旱灾,伊尹作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亦说明商代已有施肥和灌溉农业。商族人好酗酒,自贵族至平民,无不嗜酒,亦反映了商代粮食之丰盛。商代的畜牧业亦甚发达,凡祭祀用牲,一次数十至数百头。手工业的发展,已具有较强的专业化倾向,形成了包括铜、陶、玉、石、牙、骨、蚌、竹、木及建筑、纺织、缝纫等门类众多、工艺精巧的手工业体系。尤其是制铜业相当发达。考古发掘还表明,商代已知道用陨铁制作工具。这些都标志了商代的物质生产力已有了更大的进步。
商族内部有王族、三族、五族、多子族等族氏,他们是商王统治的支柱。各族氏聚族而居,拥有自己的属地、牲畜和住宅等财产,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和武装,在族长的率领下,从事生产和宗教活动。族人即众或众人,在族尹的率领下,以族为单位,为商王提供贡物和从事农耕、田猎、征战及各种杂役。在族氏内部,贵族与平民间,财富的占有悬殊,贵族拥有奴隶,平民一般没有奴隶。从考古发掘来看,平民中的赤贫者,亦葬于家族墓地。可见赤贫族人并不降为奴隶,奴隶是异族人。在商族的统治中心区,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城邑,即大邑商。
商品及货币交易。从出土的大量贝币及甲骨文中许多有关商王赏赐臣下朋贝的记载,表明商代是以贝为货币进行商品交易的。在历史上,商族就以长子经商著称。早在夏代,商族先人王亥,就曾驾着牛车到黄河北岸进行商业活动。到了商代,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与分工的进步,商品交易亦有了更大的发展。从考古发掘出土的蚌壳、贝、鲸骨等海产品及绿松石、玉料等远方产物,说明商族与远方有着贸易关系。
邦国与方国。商王朝是商族建立的一个强大的邦国,它以武力使周围一些方国都落服属于自己的统治,成为商王国的多侯,向商王纳贡,接受商王的军事调遣,但并不纳入商王国的版图,商王亦不能把这些方国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自己的亲属。每个方国仍然保持着原有的国土、人民和政治组织,并不坠命亡氏。因此,这些多侯并非是裂土分封的诸侯,而是独立的邦国。商代是一个方邦林立的时代,商王国与周围方国之间的关系,是以商王国为中心的不平等的方国联盟,具有军事联盟和贡纳的性质。这些方国也常常反叛商王,造成商王朝频繁的征伐战争。因此,在商代并不存在统一的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的政治关系。商王国既不是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也不是中央与地方统一的大帝国,而是建立在族氏集团基础上的大邦国。直至西周时代,仍称商为大邦殷(《尚书·顾命》)。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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