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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谈可能否,只谈个人观点:是否有这个必要?“重庆打黑行动”加上引号,是因为我想表达其具有借鉴意义,全国范围不可能千篇一律,因为有很多城市治安可能很好。但是不代表没有其他社会问题存在,对于社会的歪风邪气,我们不能嘴里喊着打,实际却是不痛不痒吧。
社会主义中国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歪风邪气。
对于歪风邪气,举个例子:如学术界论文买卖,大家到网上搜,到处都是这样的服务,
又比如,在大街小巷上,很容易看到一些代办各类证书、文凭(这些广告个人认为比小摊贩更影响市容)。
还有我本人经常接到说让我给存钱的短信(这是一类诈骗手段,发一万条碰上一个傻子就赚了),这事我还多次拨打110(因为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报告),对于这个问题,我
的亲身经历是几乎没办法解决,只有当受骗人出现后才能调查,难道是晕死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
普通群众都很容易找到的事情,为什么管理部门就视而不见呢?
问题总是得不得解决,我不能因此就下结论:其中有很多当事人与管理部门存在利益关系。但是如果没有,为什么不行动起来呢?如果很忙,至少也有个日程表吧?
又或许在国内,一切都是领导说了算,下面的要么懒得报告问题,要么在这方面十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