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笔记之:刺猬战胜狐狸 作者:田成杰
《沃尔玛王朝:全球第一大企业成长传奇》,作者:[美]罗伯特·斯莱特,译者:黄秀媛;中信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
管理学家柯林斯在《优秀到卓越》一书中,讲了一个道理:为什么看起来很笨的刺猬能够战胜狐狸,只因为刺猬专心于一种能力的培养,而狐狸之所以不能够胜利却源于它太聪明,总想通过“计谋”获得胜利。
中国人就个人而言是公认的全球智商最高的人种之一,但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却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中国企业家也常常会讥笑国外一些大公司做事的“迂笨”。依我之见,聪明的中国企业家大多是狐狸型的,而沃尔顿那样的企业家大多是刺猬型。为什么聪明的中国企业家会在没有什么核心技术的消费业,输给“迂笨”的西方企业家呢?正是因为我们喜欢各种“计谋”的胜利,而不喜欢通过坚守做事“逻辑”而获得胜利。
沃尔玛的发展坚持了两个关键的要素:第一是将这些商店设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和小城镇;第二个要素是扩张的模式。正如戴维·格拉斯解释的那样:“我们一直是在从内向外推进。我们绝不会先学跑再学走。”这种从内向外推进的能力才真正是沃尔玛的竞争力,但中国企业家在观察沃尔玛时,却喜欢将沃尔玛的成功归于“天天低价的核心竞争力”,这显然是对沃尔玛成功背后的商业逻辑的漠视。
我们与沃尔玛这类跨国公司本质的区别在于,我们重“量”而轻“质”,而别人是在重“质”的前提下求“量”。在我看来,企业的质首先在于这家企业的战略选择:你如何成为一家优秀公司?你只有理解沃尔顿定位沃尔玛成长的方式,是通过向合伙人放权、保持技术优势和在合伙人、顾客和供应商之间建立忠诚的方式胜过竞争对手,你才有可能懂得为什么沃尔玛把它的店开在石景山,而不是王府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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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路就只有更加倍努力。比如沃尔玛说,如果你想让店里的员工照顾好顾客,你就必须确保你要照顾好店里的员工。在遵从这种逻辑的基础上,中国公司马上就获得了一个优势:我们是中国公司,我们能够努力比沃尔玛更懂得如何照顾中国的员工和中国的顾客。遗憾的是,可能正好情况倒了个过儿,似乎正好是一些跨国公司更懂中国的顾客,也似乎更懂它的中国员工,这才有中国公司在消费品业的“败局”,因为跨国公司在逻辑面前是专注的刺猬,而不少中国公司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狐狸。
当刺猬战胜了狐狸的时候,我不知道狐狸是否真的认识到了一个道理:它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它太聪明。
上文摘自《沃尔玛王朝:全球第一大企业成长传奇》一书的书评《刺猬战胜狐狸?》一文。这一段告诉我们:
①关于“聪明“人的论述,与《大学的理念》中的关于大学是培养“人”而非“才”的观点还真有点相互印证之意:那种有“才”却非“人”之人,不正是指得中国人这一类的“聪明”人吗?
②我们将沃尔玛的成功归于“天天低价的核心竞争力”,再次印证了中国人对形式的关注胜于实质,且往往为了追求某种外表而牺牲内在;另外也说明,对同一件实物,不同的观察者会有不同的看法。
③如果你想让店里的员工照顾好顾客,你就必须确保你要照顾好店里的员工。只可惜,中国人确实缺乏这种关怀。
(www.earm.cn田成杰2020-5-24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