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虚假招聘是这样的,在中国的人才或者说劳动市场上,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某个公司,往往隐去其实际的名称,例如卖保险的会自称金融集团,这当然并不百分之百荒谬。另一类是打着某某投资或理财咨询公司的旗帜掩人耳目的骗子公司。这类公司的惯用手段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保险公司招聘时会告诉你做管理人员,其实接下来他会叫你去做卖保险的实际业务。至于那类投资公司,会发明一种责任底薪的说法来掩饰其目的。这类招聘行为从法律上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其整个业务链条与传销、虚假销售性质相同。从经济学上这属于什么行为呢?
劳动市场不单单是出现了我们一般理解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行为,像这种招聘应该属于什么呢?动机和治理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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