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分为4类,第4类是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这个投资用的是成本法。在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准则规定要比交现时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原来投资时的公允价值。我想问的是,原来的公允价值的不是不能可靠计量吗?为什么在转为权益法时就能找到原来初始投资时被投资企业的公允价值了呢? 准则制定机构是怎么想的?
关于准则制定的思想,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书介绍这些。如果有,希望大家给些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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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yp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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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我有一点不了解,希望大家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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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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