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曾提出过。到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了“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我们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一个以人为本、注重公平、统筹发展的政策框架和执政理念呼之欲出。然而,中国的农村面大而广,农民多而分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暴露了许多问题,其中作为“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的农民收入问题仍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民收入依然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逐步扩大的趋势。这一问题能否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贵州,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来自农业收入,而贵州省土地资源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坝地较少。这种地理特点,使得可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特别是近年来,由于人口增多,非农业用地增多,耕地面积不断缩小。加之,贵州耕地不仅面积小、质量也不高,土层较厚、肥力较高、水利条件好的耕地所占比重低。这一特殊的省情使得靠天、靠地吃饭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且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贵州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问题进行研究更加显得急切与紧迫。笔者基于对全省3个地(州、市)、9个县(区、市)、22个村、66个村民组、198家农户的调研,在掌握了大量贵州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问题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问题进行了研究。
二、贵州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现状及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大的提高,农民收入也显著增加,尤其近些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使得新农村建设进程顺利推进,农民的收入亦节节攀升。贵州虽地处我国西南部,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落后,但是借着改革的春风,随着和谐社会构想的提出,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顺利推进,国家的大力投入,贵州的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贵州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现状
通过运用SPSS12.0统计分析软件,将全省9个地(州、市)、88个县(区、市)、102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分别进行(从高到低)排序和聚类分析。采取逐级选取上等、中等、下等的抽样方法,选择以下9个县区的11个典型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及其对照村进行调研,通过深入农户家庭,与农户进行交谈,了解到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升,温饱问题已得到解决,且示范村(个别例外)的农民人均年收入高于其所在县(区)的平均收入水平和对照村的收入水平(见表-1)。

1.实行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采取了一系列放开搞活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民收入也日益增加。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和核心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而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贵州乘着政策的东风,抢抓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增加对农村投入,农村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民收入也随之增加。但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一些问题的日渐凸显,加之,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贵州农民收入虽稳步增长,但增长速度缓慢,增长幅度小。如2008年,贵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9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9%,与2007年17.6%的增幅相比增速明显放缓。
2.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处于下游位置,与沿海发达省份的差距进一步拉大。2006年,贵州省农民人均年收入为1985元,为全国最低,2007年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2374元,2008年这一数值上升至2780元,然而在全国仍然处于下游位置。与同属于西南地区的云南、广西和四川之间仍有一定的差距,若与广东、江苏和浙江等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差距则更大。
3.家庭经营收入仍是主体,工资性收入成为新的增长点。农民纯收入的具体构成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部分组成。贵州农民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收入是主体。近几年,随着外出打工和在本地提供劳务收入的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长成为支撑农民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家庭经营收入比重出现明显下降,但其主体地位仍未动摇。贵州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由1996年的1014.72元增加到2006年的1112.81元,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人均年收入所占的比重由1996年的79.5%下降到2006年的56.1%。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总额的比重已由1996年的15%上升到2006年的36.1%,提高21.1个百分点。
4.第一产业收入所占比重虽逐步下降,但其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贵州农民的收入构成中,第一产业收入一直占着重要的地位。其中第一产业又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副业为主。近些年来,由于城镇化的进程加速,乡村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使得第二、第三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相应上升,但其比重还比较较小,第一产业收入仍是贵州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5.农民居民收入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2006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6.61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1%,农民人均年收入1985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4.7%,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为7131.61元。2007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为8304.4元,2008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数值为8961.76元。可见,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任重而道远。
三、制约贵州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资源禀赋与环境条件约束
贵州的喀斯特地貌的省情使得可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土地经营分散,加之这些年来人口增多,非农业用地大量开发,耕地面积不断缩小,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如贵阳市开阳县,至2008年,开阳县人均耕地面积只有640平方米,比全国同期766.6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少126.6平方米,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模式难以推行标准化生产,土地投入大、产出率低,使得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生产难度大。农业收入是贵州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自然资源禀赋的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对农户生计要素间的交互性相关分析表明,环境条件中的交通状况对农民收入至关重要(蔡承智、梁颖,2006)。
(二)结构因素约束
贵州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制约着农民增收。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农产品生产品种单一,主要集中到一些传统的初级农产品的生产上,价格低、品质不高。而一些市场急需、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较少;二是农业生产规模较小,不利于机械化生产,使得农民收入无法持续增加;三是在非农产业方面,由于大多数乡镇企业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经济效益下滑,导致吸纳新增就业能力减弱。同时在经营领域当中主要集中在层次较低的建筑业、交通运输出、饮食业,而对于一些层次较高的产业如农副产品加工、信息咨询、金融所占比例相当低,从而导致在低层次行业竞争中经济效益低下(胡晔,2003)。
(三)自身因素约束
首先,农民的观念相对落后,小农意识严重。这几年,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顺利推进,政府的大力投入,农村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民收入得到提高,生活水平也相应的改善。但是,农民的小农意识依然存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重“劳”轻“农”思想严重,认为出门搞劳务赚钱比种地务农划算,由此导致了种植结构优化缓慢、单季种植增多;第二是面对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要的投入、技术、市场观念以及规模经营的风险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创业信心。其次,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农村乡土人才总量少。随着我国农村教育体制的改革和职业教育的普及,贵州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全国相比,贵州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仍较低,接受新科技、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弱,农村乡土人才总量少,没有强大的群体能手带动效应。
(四)市场因素约束
农民增收的源泉来自于市场,“谷贱伤农”,“农民增产不增收”这无一不反映出市场把握的重要性。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融入世界经济,市场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比以往更直接、更深远。当前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内市场空间有限。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逐步呈现多元化,人均粮食、谷类消费呈下降趋势,动物蛋白质的摄入量逐步提升。二是国外市场开拓较难。我国加入了WTO,农业国际化是今后发展的方向,而贵州农产品大多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不强,每年出口的数额都不大。三是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市场中介组织犹如是一座桥梁,它联接着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干变万化的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小生产和市场之间消息的不对称性使得有效的市场难以得到有效地开拓(江翔,2003)。
(五)城镇化进程因素约束
城镇化的发展会带动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大大增加了农村剩余劳动率的就业机会,且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土地转移出来,减轻土地的压力的同时,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使农民非农收入增加,减少农村人口基数,促进农民增收。据200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贵州省城镇人口为1062.49万人,占总人口的28.2%,与上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0.78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国城市化水平16.66个百分点,居全国末位。可见贵州的城镇化进程仍较缓慢,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制约着农民增收。
(六)制度因素约束
制度、政策始终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贵州农民增收缓慢的主要制度因素表现在:一是长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分割,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的加大;二是我国目前的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难以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要求;三是金融制度的缺陷制约了农村经济尤其是非农经济发展;四是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发育不完善;五是土地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六是政府行为还不够完善(陈锡文,2002)。
四、增加贵州农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是中央提出的重要政策目标,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艰巨任务。农民是否增收,不仅关系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着我国农村的稳定,而且关系着扩大内需、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贵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增加农民的收入。
(一)调整结构,以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结构。通过对不同品种分门别类地研究市场需求量、消费热点和产出比,来决定经营品种的取舍,确保农产品供给结构与消费需求结构相衔接。二是根据品质调整结构。坚持走增加产量与提高质量并重的道路,在保证产量稳定的前提下,把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三是根据加工增值调整结构。视市场所需,大力发展一批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开发终极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从“田地到餐桌”的完整产业体系,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农增收。四是根据区域优势调整结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发挥各地地理、资源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选准市场需求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最佳结合点,大力发展本区域优势的主导产业(蒋和平、朱晓峰,2007)。
(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加快培育和扶持开发加工能力强、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组织引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大型的骨干食品加工企业到贵州投资,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在农户与企业、协会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链接。同时不断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品牌,强化品牌意识,发展规模经营,靠规模经营降低成本以促农增收。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促进其增收
受教育的不平等是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最重要的单一变量。由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可知,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别主要在于人力资本的差别。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是改变贫富差距的最有效手段。贵州省农民增收难的原因在于大部分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收入和外出打工获得的工资性收入,由于农民的整体受教育程度低,在激烈竞争的人才市场上不具备比较优势,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只能从事最辛苦,而且收入很低的行业。在农民收入越来越呈现出多渠道化的今天,农民的实际收入和其所接受的教育程度是呈正相关的。因此,加大对贵州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改变农民的小农意识,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增强农民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四)加强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
培育以批发市场为主体,以贸易市场为支撑,以要素市场为辅助的贯通城乡、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高效畅通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拉动作用。同时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农资产销调控,采取“淡储旺销”的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巩固和规范农资经营网络,支持供销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和扩大农产品销售网络;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立农产品采购基地等方法完善农村市场服务体系以促农增收。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推进城镇化,提高农村非农劳动力的比重。贵州农民增收难的原因之一在于城镇化的进程明显滞后。小城镇是“城市之尾,农村之首”,是城市与农村经济文化的交汇点,能接受城市文明和现代观念的传播,并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农民观念的更新和文化的进步。加快城镇化,一方面吸纳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非农收入,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农业剩余劳动生产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尤其是商业性农产品和深加工性农产品的需求,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物质装备条件和资金积累。而这些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并在农与工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六)加强政策保障,以宏观调控促进农民增收
加强政策保障,以宏观调控促进农民增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将省财政投入“三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率。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利用国家“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对欠发达地区予以政策倾斜的原则,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财政支农政策,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贵州广大农村。同时把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加大对与农民增收息息相关的节水灌溉、乡村道路、电网改造等基础工程建设,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长期不变,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拥有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农村互助合作保障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五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充分发挥金融部门为农服务的支持作用,扩大对农业受信贷面,简化贷款手续,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金融服务,提高农民小额贷款的额度和扩大覆盖面。
作者:张瑞德 蔡承智 来源:《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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