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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企业主导新农村建设及金融问题研究:中澳模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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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比分析了政府、工业企业、农民自发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四类新农村建设主导模式,认为由农业产业化企业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因兼具本土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背景而具有更高的持续性和普适性,理应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流模式。但与此同时,农业产业化企业和旗下农户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金融约束,进而弱化了其主导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率。因此,加大对农业产业化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和配套发展金融功能,是其主导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企业,新农村银行,金融功能
  一、引言
  鉴于我国农村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条件、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并没有沿用一个模式、一个路子,而是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实际,纷纷选择那些与新农村建设要求最为切近、最行之有效的实现模式加以推广,由此形成了政府主导、工业企业主导、农民自发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主导四种新农村建设模式。本文经过细致研究和实证分析后认为,鉴于农业产业化企业主导模式兼具产业基础、普适性、稳固性和可复制性等比较优势,是未来新农村建设的主流模式;而对其主导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困境问题,可通过扩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延伸发展其金融功能予以纾解。
  二、新农村建设诸模式对比分析
  目前,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大致有政府主导、工业企业主导、农民自发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主导四种主流模式。由于上述四类新农村建设模式分别生成于不同的时间空间、资源禀赋、社会环境和制度背景,因而,在建设规模、速度、效果上也存在很大差异。
  (一)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即县(市)、乡镇、村庄等基层政府主导带动的新农村建设模式。该模式又有新城市主义和城乡等值化两种具体方式。
  “新城市主义”是指为重振城市中心区,解决郊区化的问题。它一方面通过旧城改造,改善城区的居住环境,提倡回归城市的理念;另一方面又对城市边缘进行重构,实现近郊农村城市化。目前,成都、重庆、山东莱芜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济南、青岛等城市近郊农村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均属于这一类。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是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区,建区之初,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230个农村社区的47万人口中农村人口为95%。经过多年对农村的城市化改造,22个社区的2.8万户村民已入住新居,城市化水平达到57%,腾出土地3.8万亩,二、三产业得到培育发展,成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范。
  “城乡等值化”指不通过耕地变厂房、农村变城市的方式寻求消除城乡差异,通过土地整理、村庄革新等方式,实现“与城市生活不同类但等值”的目的。山东青州市南张楼村就借鉴了德国经验,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的试验。作为1989年山东省和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合作项目,通过片区规划、土地整合、机械化耕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措施,由参与各方出资试验兴建了80多个企业,农业生产成为副业,农民成为产业工人,居民生活方式得到改善。
  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模式除政府的强制推动力外,优越的城郊区位优势是这一模式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对于多数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而言,显然不具有借鉴意义;而且,政府主导新农村建设模式还普遍存在行政干预和缺乏产业支持等问题,其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尚待时间来检验。
  (二)工业企业主导模式
  这一新农村建设模式发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东部省份乡镇企业快速崛起带动下,逐渐形成了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以工业带动农业。如江苏华西村、山东南山集团、西霞口村等。30年前的山东南山还是一个只有260户、800人的穷山村,在5000元起家办工副业的基础上,经过三十余年的艰苦拼搏,现已发展成为以民营股份制经济为主体,多产业并举发展的国家级500强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和富裕之后的南山,先后兼并了周围13个贫困村庄,实现了由先富到同富的飞跃。现在的南山集团综合实力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第188位,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排名第94位;村民人均年收入15000元,家家住进了统一建设的别墅小楼,各类社会事业领先全国其他农村地区30年以上,被授予“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区”,是工业企业主导新农村建设的成功范例。
  该模式的最大特点是改革开放初期特定的历史机遇,造就了其先行、先发优势,靠乡村能人超前的市场意识,领先确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财富积累,工业带农业,先富带后富,以独特的发展模式脱颖而出。但对目前农村地区而言,过去那种特定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已不复存在,因而,工业企业主导新农村建设模式也几乎是不可复制的。
  (三)农民自发组织模式
  山东寿光是充分利用当地土地资源、由农民自发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典型代表。上世纪80年代,寿光农民利用特有的区域优势积极发展反季节蔬菜生产,由此带动了该市南部11个乡镇80%以上的耕地种植大棚蔬菜,形成了种植规模化、生产区域化、服务社会化、产销一体化的农业生产新格局,成为中国最大的“菜篮子”。寿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2008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排名第26位,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幅均在13%以上,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领先全国10-20年。
  农民自发建设新农村,虽然有产业基础作支撑,农民参与度较高,与当地资源禀赋结合也较为紧密,但该模式处于自发演进状态,缺乏总体向心力和推动力,协调成本高,发展过程较为缓慢。
  (四)农业产业化企业主导模式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新农村建设模式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力量。目前山东省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8392家,实现销售收入约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15%。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比例达到67%,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农户870万户,户均增收1192元,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在全国蓬勃兴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效形式。山东省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涌现出了中澳集团等一大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但这一新农村建设模式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受到金融、科技等外部因素的制约比较明显。
  上述四种新农村建设模式各有优缺点,但相比较而言,政府主导、工业企业主导和农民自发组织的建设模式分别因地理区位、历史条件等不可复制性缺乏普适性和可操作性。而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模式与中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最为切近;本土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决定了这一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持续性和普适性。
  三、中澳模式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澳集团一家主要从事肉鸭的育种、繁育、养殖和深加工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也是我国唯一一家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原种鸭的企业,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作为国家扶贫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肉类食品行业50强企业,中澳集团连续10年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肉鸭综合生产能力位居国内前三名。中澳集团快速成长、发展的同时,采取“合同农业”的方式,带动全县及周边县30万农民从事肉鸭养殖,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新农村建设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中澳模式
  中澳集团模式的核心是打造“契约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立足农业,服务农民,形成了具有自我特色的经营管理和共同致富模式。中澳集团通过建立一体化的市场交易平台,代表和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参与市场交易和竞争;通过高价赊销生产资料、高价收购商品鸭的“两高”方式规避恶性竞争和道德风险;通过签订订单合同和代理结算,实行鸭苗、饲料、兽药“三赊销”,解决养鸭专业户的资金、技术等难题;借助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供药、统一防疫、统一回收宰杀的“五统一”服务,实现企业化和标准化问题。
  (二)中澳集团发展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效应
  20多年来,中澳集团坚持与农民共生共赢,一体化发展。1992年,中澳集团所在的山东省庆云县还是国家级贫困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小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全县4镇4乡381个行政村,30万人口。由于地处黄河冲击平原末端,靠近渤海,仅有的44.7万亩耕地比较贫瘠,粮棉种植收益很低,17万亩盐碱、水洼地也不能开发利用。2009年,中澳集团的产值就达到22亿元,占全县GDP的比例超过20%。在其引领下,周边30万农民加入到专业养鸭的行列,养殖业成为当地主导产业,贫瘠和闲置的土地被充分开发利用,全县已发展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家,产值超过50亿元。中澳集团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按通常情况,一个标准棚可养肉鸭2000多只,一年6批次,一只鸭可获利2至4元,年获利3万多元。从2002年到2009年,中澳集团旗下鸭农人均增收从2100元增加至8125元,7年间增长3倍,高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元。二是提升了农民素质。中澳集团长期、稳定的专业化养殖、经营,把周边30万农民逐渐改造成了龙头企业的产业工人,中澳集团采用技术讲座、举办集中培训班和组织参观、跟踪指导现场示范等多种方式培训农民,起到了“培训一人、致富一户,培训百户、带动一村”的示范作用。三是改善了村容村貌。富裕起来的农民一致行动,大规模地进行“改水、改灶、改厕”和改造电网、修路通车、实施绿化等活动,村民居住环境大为改观。2006年中澳集团也捐款300万元,试验建设“中澳社区”,推行合村并居,每户建一栋1200m2鸭舍,配套建一所86m2标准居住用房,各类设施一应俱全,2000多户农民入住新社区,变成纯真意义上的产业工人。  

图1 庆云县农业产业化企业产值与GDP对比情况图 (单位:元)

  

图2 中澳鸭农人均增收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对比图 (单位:元)

(三)中澳集团主导新农村建设的比较优势

  中澳集团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周边农村30万农民发展致富,在新农村建设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可喜成效。中澳集团之所以在新农村建设上有所突破,关键还在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发挥了作用:
  1. 有产业基础作支撑。中澳集团是我国唯一一家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原种鸭的企业,肉鸭存栏和年加工量达到7000万只,居全国第一,“中澳”牌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由于鸭系列产品属于绿色消费食品,产品多年畅销北京、上海、广东等大中城市,并出口俄罗斯、东南亚和中东等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肉鸭专业生产企业。由于品质有保证,品牌知名度高,“中澳”肉鸭市场售价比同类产品每吨高出500元左右,且供不应求。中澳集团集养加销、贸工农于一体的经营模式,构建了一个规模化、标准化和市场化的产业平台,是其有效主导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因素。
  2. 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中澳集团市场化运作和互惠互利、利益共享的联接机制,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欢迎。三赊销、五统一的订单合同,将公司和农户利益紧紧连接在一起,公司通过向农户赊销鸭苗、饲料、药品和实行保护价回收农户的商品鸭,既保证了鸭农的利益,又确保了公司生产原料的来源,促进了集团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中澳集团向鸭农无偿支援资金3400多万元,赊销鸭农鸭苗、饲料、兽药等生产资料累计达10多亿元。一系列深入的服务,彻底解决了束缚农民发家致富的“四大绳索”,激发了农民从事肉鸭养殖的热情,从而赋予了中澳模式强劲的生命力。其成功的经验,已入选为联合国扶贫开发案例,向全世界推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专门题词“中澳模式,致富农民。”
  3. 与当地资源禀赋紧密结合。与专业蔬菜、粮食种植不同,中澳模式下的肉鸭养殖并不需要肥沃的土地,也无须参与者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农民进入中澳集团养殖系统的门槛很低。在传统种养农业模式下,庆云县44.7万亩耕地比较贫瘠,而且大量的盐碱地、水洼地被闲置浪费。而在中澳模式下,这些原本收益很低等土地资源被充分利用起来,与当地的劳动力资源紧密结合。由此可见,由中澳集团所主导的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具有很强的复制性和推广价值。
  四、中澳集团主导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约束
  虽然中澳集团紧密结合当地资源优势,靠合理的利益机制和产业带动,带领周边30万农民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以一家企业之力推动并加快了整个庆云县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范。但是,中澳集团成熟的市场运作、稳健的企业经营和与农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没有使之更快地成长起来,其中,最大的约束因素就是融资困境。由于中澳模式下主要有两个市场参与主体:一是中澳集团;二是中澳集团旗下的鸭农。目前,不论中澳集团还是旗下鸭农均存在严重的融资困境问题。
  (一)中澳集团的融资困境及成因
  2009年,中澳集团销售收入22亿元,旗下鸭农也有近20亿元的产出,两项合计约40多亿元,但到2009年12月,中澳集团累计融资只有19亿元,银行贷款占九成五以上,商业预收账款和内部职工集资占比很小。在这19亿元银行贷款中,还包括中澳集团为旗下鸭农赊销种苗、饲料等生产资料的4亿元资金。这部分赊销款,实际上就是中澳集团代替鸭农在银行的贷款。由此形成的正常资金缺口约在10亿元以上。另外,虽然中澳集团所处行业利润率较低,但目前公司产品属于绿色、环保食品,一直供不应求。为此,中澳集团计划继续扩大产业链条和配套项目,打造中澳工业园,拟建设1亿只肉鸭繁育、2万吨熟食加工和60万吨饲料加工三个大项目,投产后年可增加销售收入28亿元,实现利税4亿元,同时还可提供6000个就业岗位。现在,肉鸭繁育项目已经竣工投产,熟食加工、饲料加工两个正在建设中,3年内所需资金也约为10亿元。由此可见,中澳集团自身大约存在着近20亿元的资金缺口。
  导致这种融资困境的基本成因有:一是中澳集团所在庆云县是财政、金融小县,全县存款余额只有36亿元,贷款余额25亿元,其中对中澳集团的贷款为7.4亿元,占29%,当地金融资源非常有限。二是金融供需存在错位。鉴于县域金融机构权限很小,象中澳集团这样的大额贷款一般需要经多层审批;而且,各商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企业了解不够,加之地理位置偏僻,至今没有大规模的信贷投入,农信社是主要贷款供给者。三是超大额贷款已超出当地农信社的供给能力。按银监部门单户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10%的监管要求,当地农信联社对中澳集团的贷款不得超过6700万元。中澳集团用少量的银行贷款,支撑了数倍于借款的经济产出。小马拉大车,资金吃紧局面可见一斑。
  (二)养殖农户的融资困境及成因
  通常,农户每建设一个肉鸭大棚需要租地、建棚等固定投入约4万元,购买鸭苗、饲料、兽药等流动性投入每棚每年约20万元,两项合计为24万元;全年鸭农总投入约16亿元,除自筹6亿元、银行贷款3亿元之外,资金缺口约在6亿元以上。
  在银行看来,尽管鸭农每年都有不菲的养鸭收益,但鸭农的鸭棚用地是租来的,不适合作贷款抵押;鸭农被封闭在农业龙头公司的“专业车间”内,不与外部市场开展交易,他们的信用信息完全被封闭;而且,鸭农之间没有经济、技术等往来关系,无法组织起信用联保;再加上近几年禽流感盛行,养殖业风险较大,银行不敢做大规模的信贷投放,国有银行压根就更不涉足此类贷款。
  (三)中澳集团对融资困境的应对变通
  中澳集团为解决自身及鸭农所面临的严重金融困境,采取了三项措施予以应对:一是成立了覆盖各养殖场、饲料加工厂、销售网点和专业农户的内部支付清算中心,试图加快内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鸭农进行“三赊销”。鉴于银行贷款不积极,为确保整个养鸭系统正常运转,自2002年起,中澳集团对鸭农免费赊销鸭苗、饲料、兽药,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为鸭农垫付了部分经营资金,解决了当时条件下农民贷款的困难。8年下来,中澳集团累计对鸭农的赊销超过10亿元。这种商业赊销,实际上是中澳集团替鸭农在银行贷款,部分行使了金融部门的职能。三是组织信用互助联保。中澳集团组织旗下鸭农形成五户联保和大联保户等互助担保,与银行尽量建立起较为通畅的信贷交易关系。
  五、中澳集团配套发展金融功能的可行性
  如果不是存在严重的融资困境,中澳集团及其旗下鸭农依托农业产业化发展所进行的新农村建设是完全可以预期的。因此,全方位地破解其融资困境问题,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新农村建设的关键;而由其在生产功能基础上配套发展金融功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出路。
  (一)配套发展金融功能的比较优势
  同传统银行相比,中澳集团配套发展金融功能具有四个方面的比较优势:第一,与鸭农信息对称。通过日常业务往来,中澳集团了解每一个鸭农的道德品质、经营能力和有效资金需求,可以确定每个农户能够养殖多少肉鸭、需要多少资金,能否按时偿还,信息获取渠道通畅,获得成本低,真实度高。第二,对鸭农有较强的控制力。鸭农在前期投入部分资金建成鸭棚后,只能用作养鸭,且肉鸭只有销售给中澳集团一条途径,所以该集团对鸭农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鸭农为保持与中澳集团的供销关系,必须保证自己的信誉。如果中澳集团为其提供资金,鸭农就不会出现道德风险,这就解决了银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第三,特定的“高进高出”定价策略具有凝聚力。中澳集团的养殖模式有效保障了鸭农的利益,即便在市场价格下滑的情况下,集团也会按合同价收购,从而保证了鸭农的收入,使其能够有能力承担贷款的利息支出。第四,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金融策略。商业银行不愿贷款给中澳集团和鸭农,一个重要原因是该行业利润率低,企业和鸭农同质性高,行业性风险大,一旦出现风险,银行将面临较大损失。而如果有中澳集团提供资金,则集团可根据对市场的前瞻性判断及时动态调整金融策略,在市场价格低时实行收储,价格上升后再顺价销售,熨平市场波动,降低行业风险,从而保证资金安全。
  (二)创办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目前,中澳集团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在其组织内部开展了信用担保、资金结算和对鸭农的商业赊销等金融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困境问题。但这些金融功能多是生产功能的附属和补充,是融资困境的对应和变通,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其自身和旗下鸭农的资金困境问题。为此,中澳集团于2007年向山东省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承办小额信贷公司或者村镇银行的申请,试图通过承办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把自身的产业优势、对鸭农的信息优势与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正是出于对助推新农村建设的这一考虑,中澳集团把申请中的村镇银行设计成“新农村银行”。目前,中澳集团筹建村镇银行已获银监部门批准,在省内省外寻求合作银行的工作正在进展之中。
  然而,中澳集团谋求“新农村银行”之路并不平坦。鉴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银行,政策上只允许其从不超过两个银行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不能以协议存款和资金拆借方式对外筹集资金,这与中澳集团对鸭农的直接赊销没有本质区别。所以,中澳集团选择了村镇银行组建模式。但村镇银行须由银行控股,而国有银行、农信社都缺乏合作动力,省外金融机构更缺乏积极性。
  (三)新农村银行的功能定位
  建立由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要发起人,并和其所在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农村金融机构。中澳集团发起设立的“新农村银行”,在保证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以服务于产业化企业生产,弥补正规金融组织在扶持养鸭产业上的不足为宗旨,合理确定资金价格,推行现有赊销业务的市场化,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按照产业化龙头企业内部、所在地区和整个金融市场三个层次发展。以发起方式设立,实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由发起人认购发行的全部股份。资金来源为入股募集资金、政策性银行获得批发贷款、地方财政性资金和企业历年节余等等。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实行综合性、多元化经营。要以发展传统业务为主,因地制宜地开拓中间业务和金融创新业务。经营重点为筹集资金、批发贷款、委托代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资金结算等业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执行。发放贷款5年内不受存贷款比例限制,可以用资本金放贷,但要将较大比例的贷款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
  (四)其他配套措施
  中澳集团配套发展金融功能,组建“新农村银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主导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因此,以下四方面的配套措施也是不可或缺的: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人民银行应给予这类银行机构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放松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市场化;建立地域性农村金融机构全国清算系统,实现全国结算“一日通”;在初创阶段对其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加快农业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保证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健经营。二是努力拓展资金来源。为其建立起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正常资金融通渠道,允许其吸收来自上下游企业和农户的闲置资金。三是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引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四是要强化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向产业化高端发展。支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根本好转,形成规模效应和龙头带动效应。
  参考文献
  [1]农业部等.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R].内部资料,2000-10-8.
  [2]中国银监会.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R].内部资料,2003-9-12.
  [3]张华.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行发展的思考[D].中国人民大学,2007.
  [4]袁永新.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研究[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5]秦庆武.山东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模式及启示[N].济南经济,2008-7-3.
  [6]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R].内部文件,2009-11.
  [7]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R].内部资料,2009-11.



作者:山东省金融学会课题组 来源:《金融发展研究》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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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业产业化 农村建设 问题研究 农业产业 企业 金融 农业 主导 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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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热带鱼奇妙 发表于 2010-5-10 10:29: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楼主分享 !!!!
在现在的社会经济形势下  农村银行的建立 是否能够吸引城市特别是社会游资进入
当前房地产市场是推出的资金 是否可以引导到农村经济建设 特别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事业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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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lin0379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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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zxd550 发表于 2010-5-28 10:25: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何针对现代化的农业模式,提出有效的金融供给,这是个很有意义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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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悦然 发表于 2010-5-28 10:40: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文章 新农村的建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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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lin0379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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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yinlin0379 发表于 2010-5-29 10:35: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善言暖心!
万里长征第一步!思、勤、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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