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_57:}晕!希望黄先生再看这两段话:
误解2:人们总是把“个别劳动时间“等同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黄吉先生通过上述这个例子之中A和B两个群体(工厂)的工人生产一万件某产品需要一万小时的A工厂和工人生产一万件某产品需要五千小时的B工厂的社会群体劳动时间差异比较,看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较,事实上,社会群体劳动时间相对于个别人的劳动时间而言虽然也是社会劳动时间,但不是社会整体的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它是一种社会个别群体(组织)的劳动时间,当然,虽然马克思本人可能也没有明确用量化的数学逻辑论述和确定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我认为他对于产品(主要是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考察的对象应该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整个社会系统的劳动时间。
误解4:人们总是认为马克思经济学所说的“创造价值”是一种“价值的递增”,事实上这也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我认为“创造价值”是指“成本耗费的递减”而不是“使用价值的递增”, 黄吉先生说:『工人们同样劳动一万小时,第一家工厂,创造了一万单位的价值;第二家工厂,则创造了两万单位的价值。』因为,工人们同样劳动一万小时, A工厂,创造了一万单位的产品数量;而B家工厂,则创造了两万单位的产品数量。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之中:马克思把产品数量等同于使用价值数量,因此,A工厂的劳动生产率=1万单位的产品数量/一万小时的劳动时间;B工厂的劳动生产率=2万单位的产品数量/一万小时的劳动时间;这就是说B工厂与A工厂相比生产同样单位数量的产品或者使用价值,B工厂的劳动时间——“个别价值”( 社会个别群体(组织)的劳动时间)可以减少一半,比如,B工厂生产同样1万单位数量的产品或者使用价值要耗费5五千小时的劳动时间,而B工厂生产同样1万单位数量的产品或者使用价值却要耗费1万小时的劳动时间,然而,B工厂的劳动时间——“个别价值”( 社会个别群体(组织)的劳动时间)的“成本耗费的递减”并不等于是整个社会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社会价值”的“成本耗费的递减”,但是,“社会价值”的“成本耗费的递减”是以“个别价值”(包括个别人与 社会个别群体(组织)的劳动时间)的“成本耗费的递减”为前提,整个社会的社会总必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由这个系统之中的个人或者局部组织的个别劳动生产率的的提高为前提的,一个社会系统整体的社会总必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一定要这个社会系统整体之中的每一个劳动成员或者组织都比以前上升(帕累托最优),现实之中可能有的劳动成员或者组织甚至出现下降,但是,那些上升的劳动成员或者组织的个别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抵消了那些只是占整体少数的个别劳动成员或者个别组织的劳动生产率的低下或者下降,使整体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系统的重心仍然前进发展继续提高(帕累托改进)。
提醒注意:“使用价值”与“价值”只能是相对于某一个劳动生产主体(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某个社会系统之中的子集组织,更可以是整个社会系统),——“A工厂生产的每件“使用价值”的价值是B工厂生产的每件“使用价值”的价值的2倍?可以用公式:(1/A工厂的劳动生产率)/(1/B工厂的劳动生产率)=(一万小时/1万单位的产品数量)/(一万小时/2万单位的产品数量)=2倍”,所以,只是那个社会组织的生产率的比较而已,即平均生产每一件产品各自耗费的劳动时间的比较。在我的时空经济学认为:不同主体对于同一时间具有不同的价值,同样道理,不同主体对于同一物质空间也具有不同的价值,所以,我的价值论认为“价值”是时间与物质空间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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