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债的误解根深蒂固,要消除对债认识的误解,需要不断努力。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日常生活中债往往理解为信用,信用需要归还,当人们把“归还”属性当成债的属性时,债被错误地认为需要归还。下面,我试着把债的属性厘清,看看能不能做到。
债是人之间权力责任关系的一种,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债权-债务=0,移项,债权=债务。债是关系,不是实体,实体可以相加,债相加没有意义。1个苹果加1个苹果=2个苹果,5斤大米加10斤大米=15斤大米,债权和债务相互抵消,等于0。
债是买卖产生的,信用是借贷产生的。买卖和借贷字面相差大,债和信用经常被人混淆。买卖、借贷的对象是商品、资产,买卖商品、资产产生、转移、冲销债,借贷产生信用关系,借商品还商品,借资产还资产,借实物货币,还实物货币。
债和信用都会到期,债只能冲销,不能归还。信用只能归还,不能冲销。借手机还手机,借房子还房子。债无法归还,只能通过买卖转移、冲销。
总结:债由买卖产生,信用由借贷产生,债和信用都会到期,债到期需要冲销,信用到期需要归还。债和信用本质不同,信用不是债,债不是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