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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关天茶舍』王怡:印度洋海啸——我不捐款(转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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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xiong73 发表于 2005-1-13 09:41:00
"捐钱只是为了自己的同情心,换句话说,捐钱不是捐给受捐人的,而是捐给自己的同情心。"顶!十九楼的同志说得好!仁者见人,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是自由的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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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pine 发表于 2005-2-20 17:17:00
写得好,气愤!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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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gabond 发表于 2005-2-20 20:02:00

两篇文章(即便有一篇可能是假的)的确揭示了中国政府治理能力低下的问题。我曾经看过毕淑敏的一篇文章(《读者》上转载的),她认为乞丐有碍观瞻和市容,不识相,有假的,而且救助他们应该是政府的事,特意举出个香港人作为她免于良心不安的挡箭牌,我因此鄙视这个人。我去过收容遣送站,的确乞丐中有许多骗子(甚至是罪犯),但我看到年龄大的和有残疾的多少都给一点。上海曾经有个打工妹被饭店辞退,几天没吃饭,又没钱回家,在马路边上割腕自杀被发现并制止,她可能不知道有救助站。

正所谓:捐钱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捐钱的理由有千万个。

经典。有12、19、22楼这样的人让我感到一点温暖。这次海啸捐款,我捐了三次,很不爽,除了摊派和反对政府打肿脸充胖子外,我也不愿意向杀华侨的印尼暴徒捐款。也许我错了。如果没有捐款,印尼华侨可能地位更低,中国政府折腾一下,毕竟国际社会的捐款上了一个台阶,东南亚的贫民得到救助才是最重要的。不,我在想,我是错了

4:12 I know both how to be abased, and I know how to abound: every where and in all things I am instructed both to be full and to be hungry, both to abound and to suffer need. [Philipp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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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香水 发表于 2005-2-20 20:50:00

以捐款之名行摊派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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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xl830 发表于 2005-2-21 11:16:00

楼主此文确实颇有见地,作为公民应当有决定是否向他人捐款的自由,作为公民也应当有对政府捐款行为进行表决的权利,毕竟那是纳税人的钱。

可惜上班后,每年都被单位强制要求为各种能为领导捞取政治资本的各种活动募捐,还美其名曰“自由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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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在线 发表于 2005-2-21 14:57:00

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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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森林 发表于 2005-2-21 15:55:00

说的好呀不过样子还是要有的要捐的人也还是要怀着一棵同情的心去捐要不就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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