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社会的分配是什么样?你知道么?不是传说中的共产主义!不是绝对的平均的!也是有差别的,这可以从群居的动物吃食物时看出来。原始社会所谓的“公”是不存在的,因为,按辩证法说没有“私”,哪来的“公”?那时人开始就没有个人“有”的概念。在他们看来物品不是个人的,大家都有份!但是分配时会有差异,壮劳力会吃的多,如果老弱病残,恐怕会被吃掉的!可见原始社会本身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绝对平均,本身就蕴藏着差异。这就是私有观念的产生的基础。
二、当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没有多余产品,就不可能产生私“有”的观念。冲突双方有了可直接支配的多余产品,由于利己的本能,冲突时就会保护自己直接支配的产品,不让对方使用。如此经过上万年的长时间的进化,慢慢有人就产生了“我有”、“他没有”的观念,直至产生“这是我的”、“那是他的”这样的观念,导致了私有观念,产生了私有制。当然不是所有原始人都产生、认同、接受私有的观念的,他们认同的是为公(包括自己)这一正确的观念,这在以后的可记录的历史上例子很多了,不用举例。
三、所谓的为公(包括自己)观念,是指我们在于集体利益不发身冲突时,为自己工作其实质上也就是为了集体。当个人与集体有冲突时,要以集体利益最大化为准而采取行动。(在这里要说一下,所谓的“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都是逻辑不通的。无私,哪来的公?毫不利己!那你就得死!活着就是利己呀!而且要不得好死,否则,你也是利己呀!呵呵,对不?打仗时,如果需要你冲锋,你就得冲!反之撤退时,你跑得快,不能说是为自己,实质是为公(包括自己)。如果大家都被歼灭了,你跑了出来,这不是立功了么!不是有利于大家么,至少能向后方报告请况。动物中这样的例子也有,当然动物是本能。比如,有一种蚂蚁过河时,大家抱成团,外面蚂蚁肯定死,但是,其他蚂蚁还是不管不顾继续爬上蚂蚁团外面。有一种类似鹿的动物吧,她们被天敌追杀,前面是深深的山涧,前面的直接跳就落下去了,后面的继续跳刚好可以蹬上前面一个的后背,借着这点力,后面的就跳过了山涧。后来的不会因为跳不过去而停止前进。这就是动物的利种群(包括自身)的本能行为。
三、这个问题,好像连马克思恩格斯也没解说很清楚。我的回答,请大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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